免费注册 找回密码     

查看: 92191|回复: 274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侵占农田违法建筑签发”违法用地停工通知书“8年不执法

[复制链接]

1858

主题

3100

帖子

3268

积分

版主

Rank: 7Rank: 7Rank: 7Rank: 7Rank: 7Rank: 7Rank: 7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6/7/30 11:0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兴宁市宁中镇枫岭村机场路边,村民宋江菊英于2008年3月在自家房屋后的田地上违法建筑,被宁中镇国土办查明,于2008年3月20日向宋菊英送达《违法用地停工通知书》兴国土监字宁中镇[2008]第002号(已送达原件已被有涂改),现时过八年,抗战都胜利了,但该违法建筑仍屹立不倒。同时该违建还侵占周边五家村民田地,直到近期被集中发现(该地块水利不畅荒耕多年,杂草高耸,不易发现侵占事实),村民矛盾爆发,近日五家村民诉求至镇政府办公室和国土办,且有多名村民自愿指证宋菊英侵占他人田地。

镇政府体现出懒政不管态度,国土办所长更是敷衍了解,在镇府大院面对村民大手一挥并大声扬言“不服就告我“(有部分音像为证)。 现我想问政三点:

1、《违法用地停工通知书》已送达八年了,为什么至今不执法?   

2、宋菊英侵占他人田地,有多名关键村民指证(均有签名画押的证词已提交镇府),为什么不秉公办案,任由村民矛盾激化? 3、是否村民矛盾镇府撤手不管,均劝荐应去人民法院解决?

附件1.《违法用地停工通知书》      

2.不服就请“告”的国土办某姓所长


【来源:兴宁网络问政】

1858

主题

3100

帖子

3268

积分

版主

Rank: 7Rank: 7Rank: 7Rank: 7Rank: 7Rank: 7Rank: 7

2
 楼主| 发表于 2016/7/30 11:04 | 只看该作者

经调查:一、枫岭村民宋菊英2008年3月在其机场路门店后占用旱地、荒地约200平方米,砌约1.5米高的围墙,宁中国土资源所巡查人员发现后,立即现场制止,并下发《责令其违法行为通知书》,宋菊英在其围墙内种果种菜,未发现有其他非农建设行为。

二、依照有关法律,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由国土部门确定权属;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由农业部门确定;林地使用权由林业部门确定;农村集体旱地、荒地、未利用地的使用权,尚无具体确权法律依据。枫岭村个别村民诉求宋菊英围墙内外的土地争议一事,已由枫岭村委和宁中镇调解委员会调解处理。由于反映争议的土地地块丢荒弃耕十几年,其土地地形地貌无明显标识,群众提供的书面情况说明不具体、不明确,此宗地调解尚无定论。下来我镇将继续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加强调解处理。

三、前段时间有几户村民持个别群众提供的书面证明到国土所反映诉求,并要求国土所下处理决定,国土所工作人员作了详细解释说明。镇国土所作为基层行政执法部门,对群众诉求不能不作为、慢作为,但也不能违背法律职权乱作为,这些广大人民群众应多点理解。

               宁中镇人民政府
                   2016年7月29日

2

主题

93

帖子

205

积分

初级会员

Rank: 3Rank: 3Rank: 3

3
发表于 2016/8/11 15:23 | 只看该作者
此案中猫腻不少,镇政府回复仍保持流水帐(可查看书记、市长信箱中的各种来信回复,到了镇相关部门时用词千篇一律,没几个案件实质性完结)存敷衍袒护之嫌,内容空洞缺实,愚弄百姓,稍后仍有精彩报料,荒言一一击破。如宁中镇政府个别官员仍官僚主义不散,中庸懒政,不中立不公正不勤政,将会是自取污点。连一点村民小事都不敢办、办不好,何不回家拿锄头。受侵害村民正准备所有一手材料寄往县级市、区级市、省级相关部门,及呈现在各论坛,并抄送各媒体,让大家开开眼界。别打击报复,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清者自清。

2

主题

93

帖子

205

积分

初级会员

Rank: 3Rank: 3Rank: 3

4
发表于 2016/8/11 21:18 | 只看该作者
问题很好解决,成立真心办实事的“调解组”,召集矛盾双方人员,以及知情自愿站出来的村民、老村干部、村生产队长等人,各自出示证据和辩护,听取知情村民,老村干部、村生产队长等人意见,综合得出结论就已水落石出了,有这么难吗,你们不敢召集就让我们来召集,非要搞一些暖味关系粗暴处事,让绝大部分村民失望,值得吗?希望有关镇干部勤政务实,别欺负老实人到忍无可忍。更别待个别镇干部的骄横态度,经典语录的音频、视频都成为大家茶余饭后的调侃时镇政府再救火想写点故事就不好写了。对于个别镇干部没有“文化”和“素质”的形态,我真是心感痛惜,但我真心不是愿与大家分享的,毕竟这所谓的“公仆”代表我们镇整体素质缩影呀,毕竟党中央离太远难免让人一时“失意”,修正过来就还是好同志,以及奉劝我们新任的“可敬”的枫岭村委李书记,没嘟你几句是看在大家百米邻居份上,一碗水再端不平那最后我也只能对你“呵呵”了。
以上只是建言和忠告,“洪荒之力”的材料还未作公示。
D:\农田纠纷\IMG.jpg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免费注册

x

2

主题

93

帖子

205

积分

初级会员

Rank: 3Rank: 3Rank: 3

5
发表于 2016/8/15 22:41 | 只看该作者
在兴宁这个不太务实的城市,靠政府主动解决纠纷似乎成了一种奢望,许多村民中的一些小事(在政府官员眼里可能就不是“事”),只要官员们稍认真履点职就是“顺水人情”的事,你给百姓实事,百姓就给你荣誉, 但又不得不因为相当一部分官员的懒惰官僚却激发出一层又一层的惊浪。只记得自己是个官,却忘了自己的公仆双重身份。本来是民与民之怨,讲不清道不明地又似乎夹杂着官与民之争,这不,枫岭村委李书记选边一人独“撑”,镇政府实事不勤,迫使受侵害村民心灰意冷下却促成了横幅飘飘,官逼民“起”,似乎官老爷们深怕人不知享受着自己再造一起丰功“政绩”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免费注册

x

2

主题

93

帖子

205

积分

初级会员

Rank: 3Rank: 3Rank: 3

6
发表于 2016/8/16 17:15 | 只看该作者
liwg54388 发表于 2016/8/11 21:18
问题很好解决,成立真心办实事的“调解组”,召集矛盾双方人员,以及知情自愿站出来的村民、老村干部、村生 ...

某所长怒斥申诉村民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免费注册

x

2

主题

188

帖子

315

积分

初级会员

Rank: 3Rank: 3Rank: 3

7
发表于 2016/8/17 09:05 | 只看该作者
唉,宁中在全市各镇中发展最差,就是这些不作为的一级村干部太多太多了,村书记选举哪里有选票发给村民,都是欺上瞒下,强烈要求市上级领导彻查这些不是村民选出来的干部到底出了多少问题。不要为祸百姓。

3

主题

329

帖子

621

积分

初级会员

Rank: 3Rank: 3Rank: 3

8
发表于 2016/8/17 15:13 | 只看该作者
支持楼主,枫岭村的李成彦书记就是一个食屎呕饭的垃圾,对枫岭村没有一点建设,乡贤回到破败的老屋,掩面而泣,在过年牵头打水泥路,修整老屋,他还从中谋利,这种人不得好死啊,作为一个村支书,这种行径就是人神共愤,迟早不得好死。
贪图扶贫款
谎报多报
利用村书记权利滥搞男女关系
为关系户谋取低保利益
吞食房屋补贴款
对村民小组、村级财务公款的侵蚀
请李成彦村支书记交代原”枫岭小学“房产及小学后面池塘、土地、球场出租的所有村集体资产。
.....
请各位乡贤继续揭发、爆料!
不能纵容这种人渣再为害枫岭村了...

2

主题

188

帖子

315

积分

初级会员

Rank: 3Rank: 3Rank: 3

9
发表于 2016/8/17 16:14 | 只看该作者
是啊,如果是清白的,就在村委公示这些集体资产的收益及去向,没有给选票给村民,就想办法弥补,不失为一亡羊补牢之举,不然到进真的查出猫腻,分分钟有把牢底坐穿的可能哦...

0

主题

6

帖子

10

积分

新手上路

Rank: 1

10
发表于 2016/8/18 01:01 | 只看该作者
《人在做,天在看,公理自在人心》之
《李裕权/王进兰夫妇恶人先告状,横行霸道,无法无天》
尊敬的各位乡亲父老:
       您们好!我是兴宁市宁中镇枫岭村下莹李屋18号宋菊英,看到被村里恶霸在A8网恶人先告状,实在是可笑!既然诽谤我的声誉,颠倒是非,我想和大家公开阐述下李裕权/王进兰夫妇的所作所为,对此事有兴趣的兴宁市民可以来下莹李屋了解两家的人品和口碑!!!
      我家建房已有23年,是1993年所建的房子,家中后面围墙也是2008年所建至今8年多。李裕权/王进兰夫妇莫名其妙在2016年6月29日早上来到我住家,说我霸占她家的地方,强行挖我家房子墙角。附图:
file:///C:/DOCUME~1/ADMINI~1/LOCALS~1/Temp/ksohtml/wpsA0.tmp.png
file:///C:/DOCUME~1/ADMINI~1/LOCALS~1/Temp/ksohtml/wpsA1.tmp.png
file:///C:/DOCUME~1/ADMINI~1/LOCALS~1/Temp/ksohtml/wpsA2.tmp.png
然后又在2016年7月5日上午,王进兰夫妇突然拿着大铁锤等工具,把我家已建8年多围墙和建了10多年的护墙壁边都敲拆了,附图:
file:///C:/DOCUME~1/ADMINI~1/LOCALS~1/Temp/ksohtml/wpsA3.tmp.png
file:///C:/DOCUME~1/ADMINI~1/LOCALS~1/Temp/ksohtml/wpsA4.tmp.png
file:///C:/DOCUME~1/ADMINI~1/LOCALS~1/Temp/ksohtml/wpsA5.tmp.png
file:///C:/DOCUME~1/ADMINI~1/LOCALS~1/Temp/ksohtml/wpsA6.tmp.png
然后又在7月15日深夜(凌晨1点多钟)偷偷摸摸,又来拆我家已建十多年的厕所墙壁,附图:
file:///C:/DOCUME~1/ADMINI~1/LOCALS~1/Temp/ksohtml/wpsA7.tmp.png
file:///C:/DOCUME~1/ADMINI~1/LOCALS~1/Temp/ksohtml/wpsA8.tmp.png
file:///C:/DOCUME~1/ADMINI~1/LOCALS~1/Temp/ksohtml/wpsA9.tmp.png
      我们住了20多年,当年建围墙时也是请本村人所搬所建,做事光明正大,王进兰也在我家屋旁边她田里耕地多年,毫无争议,当年建围墙李裕权/王进兰夫妇一家等相关人员都在村里住,一直友好相处,无任何争议。
      今年李裕权/王进兰夫妇家想在我家的旁边建房,就想方设法反来冤枉我家,说霸占她家的地方,想扩大她家建房面积,李裕权/王进兰夫妇做事做法,已到了目中无法的地步,现在对我家造成损失非常之大,政府已出面多次调停,公事公办,但李裕权/王进兰夫妇家横行霸道,不讲道理,仗着自家有四个儿子,做事我行我素,无法无天,李裕权/王进兰夫妇无权在光天化日之下和夜里偷偷摸摸拆我家房屋,侵犯他人财产安全!我家根本没有霸占她家地方,也有本村村民签名作证。
      在这个和平年代,在党中央习近平主席领导下的中国,在这个法制社会,李裕权/王进兰夫妇竟然作出像强盗一样的举止,蛮横不讲道理、不可理喻,我家财产安全受到损失,精神也受到不同程度的惊吓;如今墙角被挖,墙壁被拆,房子结构发生改变,成为危房的可能性极大。
     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三章物权保护之三十二~三十八条,凡侵害物权,除承担民事责任外,违反行政管理规定的,依法承担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包括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依照《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规定,严重侵犯了我家的合法权益,这样挖他人房屋暴力的侵权犯罪行为,扰乱了社会治安秩序,已给我家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如今还乱挂破坏我名誉的横幅,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事实,败坏我的名誉,行为情节相当严重。根据诽谤罪《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捏造事实毁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上权利。
     李裕权/王进兰夫妇现不但涉及到侵权罪,还毁谤,罪加一等。
     公平公正,公理自在人心!希望政府部门将李裕权/王进兰夫妇的犯罪行为绳之以法,还我名誉,还我公道!
     请兴宁广大网民了解后客观发言评论。致谢!

2

主题

93

帖子

205

积分

初级会员

Rank: 3Rank: 3Rank: 3

11
发表于 2016/8/18 12:28 | 只看该作者
10楼写很会“写”,宋某英都已“奔六”的人了会写吗?可笑。按利害关系来看只能暂认定是宋某英30多岁女儿所写(何须遮掩,自己不“卖”没人会卖你的),而且是有个贴心的人“手握手”所写(幕后是谁呢?估计大家内心已有几分了),否则一个小女子是不会有这么多大道理来考验大家的智商的,只凭一张“小嘴”和断章取义的几张图是不一定能还原真相的,稍候我再好好击破一下你的“无耻”呻吟……

0

主题

2

帖子

2

积分

新手上路

Rank: 1

12
发表于 2016/8/18 13:01 | 只看该作者
谁是谁非谁过,还是要请政府部门调查清楚才行,如果有人违法做事,政府要主持公道,依法办理~!现在很多睁眼说瞎话的人,有图也是很好的证明。还有就是需要人证物证。不能让恶人胡作非为。

2

主题

93

帖子

205

积分

初级会员

Rank: 3Rank: 3Rank: 3

13
发表于 2016/8/18 14:14 | 只看该作者
楼上兄弟说的很对,受害一方的我们也非常认可,谁是谁非“需要政府部门调查清楚”,调查时特别是要重视没有直接利害关系而又关键的村民的证据证言,但是,如今政府个别官员积极介入和有所作为,谈何容易,百姓到政府部门诉求又多少满意而归?小时候去看“焦裕禄”电影,对官场充满信任和期待,长大后,一切都是太遥远和知道自己小时候多么天真无瑕。但是,仍然期待政府部门积极处理,就不信没有“焦裕禄”的身影,召集相关人员和关键证人出场作证(现实中很多村民愿作证),综合证据便知孰是孰非,可是,哪个官员愿裹饱后详细调研呢,至今没有,邻居本应和睦相处,却至纠纷却越闹越大,谁之过???。,
宋某英的建房到后来建围墙,因当年此地周边她是独栋,土地纠纷闹上公堂是一对五的局面,到底是宋某英仗着此处只有自己一家兴建且四周田地已荒耕杂草丛生偷偷蚕食四周五家人的田地?还是五家人突然心血上头一致欺负你一家呢?看到此大家心里都有个底了哪个更符合客观事实。稍后会出示多份证言证词,让前因后果是谁在贪婪暴露无遗。

0

主题

2

帖子

2

积分

新手上路

Rank: 1

14
发表于 2016/8/18 14:24 | 只看该作者
如果事情属实,为什么人家建 了8年, 有争议人员当时不处理,现在拿出来说事,很明显是有问题,还是请政府部门和村里干部调查清楚,无调查就无发言权。

0

主题

6

帖子

10

积分

新手上路

Rank: 1

15
发表于 2016/8/18 14:45 | 只看该作者
《人在做,天在看,公理自在人心》之
《李裕权/王进兰夫妇恶人先告状,横行霸道,无法无天》
尊敬的各位乡亲父老:
     您们好!我是兴宁市宁中镇枫岭村下莹李屋18号宋菊英,看到被村里恶霸在A8网恶人先告状,实在是可笑!既然诽谤我的声誉,颠倒是非,我想和大家公开阐述下李裕权/王进兰夫妇的所作所为,对此事有兴趣的兴宁市民可以来下莹李屋了解两家的人品和口碑!!!
     我家建房已有23年,是1993年所建的房子,家中后面围墙也是2008年所建至今8年多。李裕权/王进兰夫妇莫名其妙在2016年6月29日早上来到我住家,说我霸占她家的地方,强行挖我家房子墙角。附图:



   然后又在2016年7月5日上午,王进兰夫妇突然拿着大铁锤等工具,把我家已建8年多围墙和建了10多年的护墙壁边都敲拆了,附图:




然后又在7月15日深夜(凌晨)偷偷摸摸,又来拆我家已建十多年的厕所墙壁,附图:



     我们住了20多年,当年建围墙时也是请本村人所搬所建,做事光明正大,王进兰也在我家旁边她田里耕地多年,毫无争议,当年建围墙李裕权/王进兰夫妇一家等相关人员都在村里住,一直友好相处,无任何争议。
      今年李裕权/王进兰夫妇家想在我家的旁边建房,就想方设法反来冤枉我家,说霸占她家的地方,想扩大她家建房面积,李裕权/王进兰夫妇做事做法,已到了目中无法的地步,现在对我家造成损失非常之大,政府已出面多次调停,公事公办,但李裕权/王进兰夫妇家横行霸道,不讲道理,仗着自家有四个儿子,做事我行我素,无法无天,李裕权/王进兰夫妇无权在光天化日之下和夜里偷偷摸摸拆我家房屋,侵犯他人财产安全!我家根本没有霸占她家地方,也有本村村民签名作证。
    在这个和平年代,在党中央习近平主席领导下的中国,在这个法制社会,李裕权/王进兰夫妇竟然作出像强盗一样的举止,蛮横不讲道理、不可理喻,我家财产安全受到损失,精神也受到不同程度的惊吓;如今墙角被挖,墙壁被拆,房子结构发生改变,成为危房的可能性极大。
     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三章物权保护之三十二~三十八条,凡侵害物权,除承担民事责任外,违反行政管理规定的,依法承担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包括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依照《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规定,严重侵犯了我家的合法权益,这样挖他人房屋暴力的侵权犯罪行为,扰乱了社会治安秩序,已给我家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如今还乱挂破坏我名誉的横幅,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事实,败坏我的名誉,行为情节相当严重。根据诽谤罪《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捏造事实毁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上权利。
李裕权/王进兰夫妇现不但涉及到侵权罪,还毁谤,罪加一等。
公平公正,公理自在人心!希望政府部门将李裕权/王进兰夫妇的犯罪行为绳之以法,还我名誉,还我公道!
请兴宁广大网民了解后客观发言评论。致谢!

0

主题

6

帖子

10

积分

新手上路

Rank: 1

16
发表于 2016/8/18 14:48 | 只看该作者
《人在做,天在看,公理自在人心》之
《李裕权/王进兰夫妇恶人先告状,横行霸道,无法无天》
尊敬的各位乡亲父老:
     您们好!我是兴宁市宁中镇枫岭村下莹李屋18号宋菊英,看到被村里恶霸在A8网恶人先告状,实在是可笑!既然诽谤我的声誉,颠倒是非,我想和大家公开阐述下李裕权/王进兰夫妇的所作所为,对此事有兴趣的兴宁市民可以来下莹李屋了解两家的人品和口碑!!!
     我家建房已有23年,是1993年所建的房子,家中后面围墙也是2008年所建至今8年多。李裕权/王进兰夫妇莫名其妙在2016年6月29日早上来到我住家,说我霸占她家的地方,强行挖我家房子墙角。附图:



   然后又在2016年7月5日上午,王进兰夫妇突然拿着大铁锤等工具,把我家已建8年多围墙和建了10多年的护墙壁边都敲拆了,附图:




然后又在7月15日深夜(凌晨)偷偷摸摸,又来拆我家已建十多年的厕所墙壁,附图:



     我们住了20多年,当年建围墙时也是请本村人所搬所建,做事光明正大,王进兰也在我家旁边她田里耕地多年,毫无争议,当年建围墙李裕权/王进兰夫妇一家等相关人员都在村里住,一直友好相处,无任何争议。
      今年李裕权/王进兰夫妇家想在我家的旁边建房,就想方设法反来冤枉我家,说霸占她家的地方,想扩大她家建房面积,李裕权/王进兰夫妇做事做法,已到了目中无法的地步,现在对我家造成损失非常之大,政府已出面多次调停,公事公办,但李裕权/王进兰夫妇家横行霸道,不讲道理,仗着自家有四个儿子,做事我行我素,无法无天,李裕权/王进兰夫妇无权在光天化日之下和夜里偷偷摸摸拆我家房屋,侵犯他人财产安全!我家根本没有霸占她家地方,也有本村村民签名作证。
    在这个和平年代,在党中央习近平主席领导下的中国,在这个法制社会,李裕权/王进兰夫妇竟然作出像强盗一样的举止,蛮横不讲道理、不可理喻,我家财产安全受到损失,精神也受到不同程度的惊吓;如今墙角被挖,墙壁被拆,房子结构发生改变,成为危房的可能性极大。
     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三章物权保护之三十二~三十八条,凡侵害物权,除承担民事责任外,违反行政管理规定的,依法承担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包括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依照《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规定,严重侵犯了我家的合法权益,这样挖他人房屋暴力的侵权犯罪行为,扰乱了社会治安秩序,已给我家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如今还乱挂破坏我名誉的横幅,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事实,败坏我的名誉,行为情节相当严重。根据诽谤罪《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捏造事实毁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上权利。
李裕权/王进兰夫妇现不但涉及到侵权罪,还毁谤,罪加一等。
公平公正,公理自在人心!希望政府部门将李裕权/王进兰夫妇的犯罪行为绳之以法,还我名誉,还我公道!
请兴宁广大网民了解后客观发言评论。致谢!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免费注册

x

0

主题

24

帖子

32

积分

新手上路

Rank: 1

17
发表于 2016/8/18 22:11 兴宁A8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liwg54388 发表于 2016/8/18 12:28
10楼写很会“写”,宋某英都已“奔六”的人了会写吗?可笑。按利害关系来看只能暂认定是宋某英30多岁女儿所 ...

不能代写吗,这智商也够让我无语。现在官司都要请律师,不会打就不打了?

0

主题

24

帖子

32

积分

新手上路

Rank: 1

18
发表于 2016/8/18 22:26 | 只看该作者
年轻就是好啊,呵呵

2

主题

93

帖子

205

积分

初级会员

Rank: 3Rank: 3Rank: 3

19
发表于 2016/8/18 22:51 | 只看该作者
是的,年经就是好,有人卖弄有人喜爱有人忧,有人协助一手包办( 律师文章是不会在这里发声的),哎,苦了某人在鼓里呀。呵呵
大家同村人,夜路行多了,碰多了的有不少,这事不明说

0

主题

12

帖子

12

积分

新手上路

Rank: 1

20
发表于 2016/8/19 02:04 | 只看该作者
是啊   年轻就是好!!楼上文采真好,一言话尽“道理”   我可不敢跟你称同村

0

主题

1

帖子

1

积分

新手上路

Rank: 1

21
发表于 2016/8/19 10:43 | 只看该作者
Dchang 发表于 2016/8/17 15:13
支持楼主,枫岭村的李成彦书记就是一个食屎呕饭的垃圾,对枫岭村没有一点建设,乡贤回到破败的老屋,掩面而 ...

我觉得你好搞笑,像怨妇

2

主题

93

帖子

205

积分

初级会员

Rank: 3Rank: 3Rank: 3

22
发表于 2016/8/19 11:58 | 只看该作者
如果一个人手握集权,又缺乏公开监督,贪腐之事也绝非不可能,这需要高尚的品行。枫岭小学、球场等资产处置也确有此事,但是否贪腐,需要公开透明细致的财务公示支撑,人家敢于爆料,敢于揭发苟且之事,或许有人有实据,枫岭村民心中也各有定论。楼上如非村中人,应于旁视,出言攻之确有不妥,如新注特为此评,或是不好。文明观战,斥之需有据,共促廉政!

0

主题

12

帖子

12

积分

新手上路

Rank: 1

23
发表于 2016/8/19 13:51 | 只看该作者
liwg54388 发表于 2016/8/19 11:58
如果一个人手握集权,又缺乏公开监督,贪腐之事也绝非不可能,这需要高尚的品行。枫岭小学、球场等资产处置 ...

呵呵!!租的历来都在租,修路历来不说功在千秋,功在十年二十年总有吧!!眼红是病,得治啊!楼上无德却要别人斥之有据,欲加之罪何患无辞,村民纠纷本就难断!怎不说你要言之有理有证,同是兴宁人最是眼红兴宁人!!听说修路都要捐钱,不知你有款多少

2

主题

93

帖子

205

积分

初级会员

Rank: 3Rank: 3Rank: 3

24
发表于 2016/8/19 14:36 | 只看该作者
回楼上,村里修路本人捐款应该不少于2000、修祖屋应该不少于500,但具体用到实处否我从不追问,自己出了力就心安理得。但本楼上之人似乎太急躁,回复内容颠三倒四有点神志不清。他人怎么揭发村支书我不管,人家是否有贪有腐有苟,还是两袖清风,本人长年在外不去理,也非此原贴目标。发言敬请少喷,好好看清再抒情,多谢!

0

主题

12

帖子

12

积分

新手上路

Rank: 1

25
发表于 2016/8/19 15:42 | 只看该作者
呵呵   楼上好文采,左一句长年在外不去理,具体用度从不在乎。右一句这贪那贪的,矛盾的不要不要的!!!让人少喷!自己喷的不要不要的!!一言话尽是非     不调查乱发言还理所当然,人贵自知   本楼已闪,有事烧香,多积德   不用谢

0

主题

4

帖子

8

积分

新手上路

Rank: 1

26
发表于 2016/8/19 16:08 | 只看该作者
Dchang 发表于 2016/8/17 15:13
支持楼主,枫岭村的李成彦书记就是一个食屎呕饭的垃圾,对枫岭村没有一点建设,乡贤回到破败的老屋,掩面而 ...

做人要讲良心话,我对你说的持不同看法,李成彥当书记后为大队村里做了不少实事好事,我就在此写几点吧
1、  带头为枫岭村建水泥路。村里以前这条泥路曾在10多年前一直筹划建设,但一直都是不了了之,前两年建好后,现在大大改善了村民的出行,为捐款村民修建公示牌功德碑。
2、  为枫岭村筹款建设村里的健身文化广场,装了健身器材,丰富了群众的业余生活。
3、  带头同村民捐款维修已有300多年历史的客家传统祠堂,一起为后代保留祖先传下的宝贵客家传统文化建筑。
4、  筹款为枫岭村和机场这边马路安装路灯,改善了夜间出行的村民。
5、  帮助村里的困难户解决建房政府补助申请发放问题,解决村里低保户低保问题,时常也对低保户送来温暖和关爱。
6、  李书记还为在外打拼的村民提供很好的服务,像在外村民医保、办证写证明等琐碎事情,只要跟李书记打声招呼说明在外自身情况,李书记都会帮手办的绥绥的,为在外打拼的客家游子省了不少心,这样的好书记哪找去。我相信将来有血性有能力的客家游子定会回报自已家乡,共同建设家乡。
7、  有时村民和村民之间会有些矛盾,在政府公正的调解下,有些村民会对政府的协调不满意,然后会怀恨在心,出来攻击相关政府,这些是不负责不道德行为。
李书记为枫岭大队做了好事实事,改善了村容村貌,大家都有目共睹!!

0

主题

24

帖子

32

积分

新手上路

Rank: 1

27
发表于 2016/8/19 17:00 | 只看该作者
liwg54388 发表于 2016/8/19 14:36
回楼上,村里修路本人捐款应该不少于2000、修祖屋应该不少于500,但具体用到实处否我从不追问,自己出了力 ...

咋一看以为被害者,结果呵呵了,避而不提上文重点,避重就轻,熟的很!不愧读的书多,秀了我等一脸!!!你的觉悟高!两千好多!能打几米路?怎么没见你牵头!我觉得这里的书记还年轻,有人不服!!要是老一辈的  村里人都能戳断这作者脊骨

2

主题

93

帖子

205

积分

初级会员

Rank: 3Rank: 3Rank: 3

28
发表于 2016/8/19 17:11 | 只看该作者
又一个没大脑,乱喷护主的人,我上面说得很清楚看清内容再抒情。枫岭村现任李书记为本村带头修路修祠堂建广场是有功绩不可磨灭,也是本职工作。本人没否认这些,至于有人说他从中贪腐苟且,非本人所说也非本人现在所关注,本人也不对其那些事的清廉与否作置评和定论,所以你不要自拿这些老与我捆绑,居心叵测。本人做事一是一,二是二,不混为一谈。本人关心的是认为李书记对此次村民间矛盾处理不当(不涉贪腐议题),请问有何不可?本人拿着真凭实据向市政府反映镇干部处事不勤,又有何不可??甚至还可到再上级申诉,这是申诉的正常流程法治程序,不懂慢慢学着点。有什么资格说别人什么“怀恨”村支书、“攻击”镇政府之词乱扣帽子,明显是挑大矛盾,无疑是暴露出“水军”之身。
          在向上级申诉下,今天上午市政府已经对此事高度重视并下村实地调查,同时希望大家稍安勿燥等待结果。本人原计划今晚前上传大量有力证据证词的,但本人尊重和信任市政府的此次调查,静待结果,暂不再上传其它和再作各种评论,也请各位有不同想法的人也堰兵息鼓,不站在道德的至高点批判他人,尊重政府正在调查即将面世的结论。谢谢大家关心!

0

主题

4

帖子

16

积分

新手上路

Rank: 1

29
发表于 2016/8/19 17:13 兴宁A8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25楼的,睁大你的眼看清楚,是谁在辱骂书记,你在此断章取义的小人该不是我老祖屋的人,你行事不端之人才要烧香做鬼,本屋财务收支也多人经手张贴公告的、本屋事宜不用你制造是非。,

0

主题

4

帖子

8

积分

新手上路

Rank: 1

30
发表于 2016/8/19 17:21 | 只看该作者
谁说不是理 发表于 2016/8/19 17:00
咋一看以为被害者,结果呵呵了,避而不提上文重点,避重就轻,熟的很!不愧读的书多,秀了我等一脸!!! ...

我不同意你的说法,村里建路等,有能力村民愿意可以多出些,比较困难的村民可以自愿少捐些,别人2千多也是心意,有的村民捐几百都有,不用在为谁捐多谁少谁带头而说话,因为水泥路已建好多年。

2

主题

93

帖子

205

积分

初级会员

Rank: 3Rank: 3Rank: 3

31
发表于 2016/8/19 17:35 | 只看该作者
30楼说的不错,愿捐多少是多少,捐20、200、2000还是2万,都是自己心意,量力而行。本人也无显摆2千之意,2千现今也不算是钱,本人纯粹是回应23楼的“质问”,而27楼一而再用词不当,实是过激。好了,刚说过市政府工作组仍在村里作调查和综合结论,本人不再多说,是以免添乱。其他看官也请先口下留言,谢谢!

0

主题

24

帖子

32

积分

新手上路

Rank: 1

32
发表于 2016/8/19 17:57 | 只看该作者
lxg3355255 发表于 2016/8/19 17:13
25楼的,睁大你的眼看清楚,是谁在辱骂书记,你在此断章取义的小人该不是我老祖屋的人,你行事不端之人才要 ...

呦呦呦   护主了!!!呵呵。。

0

主题

24

帖子

32

积分

新手上路

Rank: 1

33
发表于 2016/8/19 18:02 | 只看该作者
liwg54388 发表于 2016/8/19 17:11
又一个没大脑,乱喷护主的人,我上面说得很清楚看清内容再抒情。枫岭村现任李书记为本村带头修路修祠堂建广 ...

呦呦呦   我水军我自豪      电视都演烂了的    这帽子扣的多溜  这喷的既喷完了又教训了我水军不能喷  你也绝对是我水军一员  前辈好

2

主题

93

帖子

205

积分

初级会员

Rank: 3Rank: 3Rank: 3

34
发表于 2016/8/19 18:11 | 只看该作者
管你什么军,能不能先闭嘴静一静,都说了几遍了市政府工作组已下乡正在调查,很快出结果。工作组也说了未出结果前都不要乱发言,别旁观的不怕事大,请静一静,希望能听懂人话

0

主题

24

帖子

32

积分

新手上路

Rank: 1

35
发表于 2016/8/19 18:29 | 只看该作者
liwg54388 发表于 2016/8/19 18:11
管你什么军,能不能先闭嘴静一静,都说了几遍了市政府工作组已下乡正在调查,很快出结果。工作组也说了未出 ...

叫你前言后语意思翻过来倒过去  没道理了就换个意思接着以为没人看得懂   我的只是水贴!你的贴真心高明乱说的最多还好有道理哦

0

主题

1

帖子

1

积分

新手上路

Rank: 1

36
发表于 2016/8/19 21:15 | 只看该作者
liwg54388 发表于 2016/8/11 21:18
问题很好解决,成立真心办实事的“调解组”,召集矛盾双方人员,以及知情自愿站出来的村民、老村干部、村生 ...

如果人家只是建围墙,这张单也证明了人家的围墙是什么时候所建造,在中国自家屋前屋后建围墙的村民太多了,都喜欢建好后在自家院子里种菜种果树,如果这样建围墙属违法的话,那中国有太多村民的围墙是违建的了,说不定你家前院后面也建有类似围墙。这张(违法用地停工通知书)可能是当时政府误以为某人家要用来建住房所下达的停工书。中国法律现在和以前也无不让村民建围墙的说法。以我客观评论,农村很多人都建了围墙。

1

主题

27

帖子

75

积分

见习会员

Rank: 2Rank: 2

37
发表于 2016/8/19 22:26 兴宁A8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36楼无知还扮先生,政府颁发的文件是允许更改涂抹的吗?四楼里图文显示200平米私改为300平米。倒还真是猫腻太多,此地无银三百两

2

主题

93

帖子

205

积分

初级会员

Rank: 3Rank: 3Rank: 3

38
发表于 2016/8/19 23:15 | 只看该作者
是的,37楼分析并非不无道理,且公文已被证实是真的,个把原因追析本人已于8月10日上书梅州和市两级政府,等待答复中。本人前面说了先沉默一段时间,待今天的政府工作组调查结果出来后再声明,但仍有个别热心看客私信要我泄点内幕,故,本人现只上传两张示意图让大家一眼明了(证人证词已交政府部门,在此暂不公示),但本人不对其另再作细说,此时再有攻击之人本人对其也将极其包容,不反攻不批判,本人在静待政府答复。客官看图后各自默默嚼味吧。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免费注册

x

0

主题

6

帖子

10

积分

新手上路

Rank: 1

39
发表于 2016/8/19 23:16 | 只看该作者
水云甲 发表于 2016/8/19 21:15
如果人家只是建围墙,这张单也证明了人家的围墙是什么时候所建造,在中国自家屋前屋后建围墙的村民太多了 ...

是的!关于李裕权,王进兰两公婆网曝宁中镇侵占巜违法用地停工通知书》一事,完全属于恶人先告状的土匪行为,颠倒是非!我在自家地建个围墙,当年接到通知书后,我就一直保持原状,遵纪守法。我是守法公民,他人没有权力用暴力为所欲为,这样侵权犯罪行为、扰乱社会治安秩序、败坏我的名誉。附图:

0

主题

6

帖子

10

积分

新手上路

Rank: 1

40
发表于 2016/8/19 23:26 | 只看该作者
水云甲 发表于 2016/8/19 21:15
如果人家只是建围墙,这张单也证明了人家的围墙是什么时候所建造,在中国自家屋前屋后建围墙的村民太多了 ...

是啊!关于李裕权,王进兰两公婆网曝宁中镇侵占巜违法用地停工通知书》一事,完全属于恶人先告状的土匪行为,颠倒是非!我在自家地建个围墙,当年接到通知书后,我就一直保持原状,遵纪守法。我是守法公民,他人没有权力用暴力为所欲为,这样侵权犯罪行为、扰乱社会治安秩序、败坏我的名誉。附图:

0

主题

6

帖子

10

积分

新手上路

Rank: 1

41
发表于 2016/8/19 23:34 | 只看该作者
水云甲 发表于 2016/8/19 21:15
如果人家只是建围墙,这张单也证明了人家的围墙是什么时候所建造,在中国自家屋前屋后建围墙的村民太多了 ...

是啊!关于李裕权,王进兰两公婆网曝宁中镇侵占巜违法用地停工通知书》一事,完全属于恶人先告状的土匪行为,颠倒是非!我在自家地建个围墙,当年接到通知书后,我就一直保持原状,遵纪守法。我是守法公民,他人没有权力用暴力为所欲为,这样侵权犯罪行为、扰乱社会治安秩序、败坏我的名誉。附图: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免费注册

x

0

主题

24

帖子

32

积分

新手上路

Rank: 1

42
发表于 2016/8/20 07:43 | 只看该作者
liwg54388 发表于 2016/8/19 23:15
是的,37楼分析并非不无道理,且公文已被证实是真的,个把原因追析本人已于8月10日上书梅州和市两级政府,等 ...

噢  原来就这一样事啊      此楼也够拼的   评击这个评击那个的   啧啧。。早上传早上交啥事没有  就是要炒热话题,说三道四。经鉴定   绝对是我水军将军级人物!!报告兴宁水军分部下士17418866(孙子➹别走)携小号听候将军发落

1

主题

27

帖子

75

积分

见习会员

Rank: 2Rank: 2

43
发表于 2016/8/20 07:43 兴宁A8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依我个人观看:一农伯伯图片、言词,围墙约高二米左右,为什么看起来是平地而起,而没有墙基,看客们都在想:谁人自家地建围墙而会没有墙基(墙与土层仅十公分)况且是二米之高的围墙,观围墙下属沙质土层,极其不安全实属豆腐渣工程。双方各执一词,那么就只有前面提到双方都有证人证词证明,哪么谁的证词证人才是真才实料,核实调查走访仲裁后便知分晓,因为做为证人、证词如有虚假那是负法律法规所不容的,相信市级政府不会偏袒,法律的天平不会倾斜!以上仅为个人观点,

2

主题

93

帖子

205

积分

初级会员

Rank: 3Rank: 3Rank: 3

44
发表于 2016/8/20 08:25 | 只看该作者
谁说不是理 发表于 2016/8/20 07:43
噢  原来就这一样事啊      此楼也够拼的   评击这个评击那个的   啧啧。。早上传早上交啥事没有  就是要 ...

哈哈,你真够逗的,人家可是在此办正事哦。看来还是一图抵万字啊,建议大家平时多学学画图(偷偷告诉你,上传示意图不单你在看,还有官员在看的)。呵呵…………

0

主题

24

帖子

32

积分

新手上路

Rank: 1

45
发表于 2016/8/20 08:53 | 只看该作者
啧啧。。真乖      (孙子➹别走)向将军报道  将军这图画的真棒  线条那么优美,不像字那么毒!

2

主题

93

帖子

205

积分

初级会员

Rank: 3Rank: 3Rank: 3

46
发表于 2016/8/20 09:42 | 只看该作者
A8传奇 发表于 2016/8/20 07:43
依我个人观看:一农伯伯图片、言词,围墙约高二米左右,为什么看起来是平地而起,而没有墙基,看客们都在想: ...

这简单啊,建时是分多年完成的,兴建师傅是本村人,也是此次出来作证侵占事实关键人(包括卖给她围墙地彭某香也是指证侵占事实人之一),师傅当时向宋提出已占到别家土地了,宋要求只管建不要问。宋想着占人地如发现了就停工或协商,万一对方不同意就拆了,只深入地十多公分是为被拆时减小成本代价,也方便辩说是临时建筑让人觉得相信得到谅解,否则这种沙坝土质谁不深挖半米以下以奠千秋大业。但她也没想到周边杂草高耸帮了忙一直未被发觉,且本处非该本村人出入方向极少经过,结果胆子越喂越大不断四周扩建延伸至六家人土地。要不是近期再次窃吞靠马路边的6号阴影部分土地东窗事发,人头高以上的荒草隐藏的1~4号侵占区域谁会关注到。哎,这地方大家都耕作种水稻几十年,他建房未建围墙前,一年两次插秧谁不知都插到紧靠她主墙下呢,弃耕也才不超过十年的事。今时发现从主墙冒出一米外铺上红砖,能不气愤能不拿工具敲掉吗(在村支书求证下当面动手的),敲掉小部分自已地上违法建设就算横行霸道了吗,显然不算?那政府部门还开着推土机拆违建又该情以何堪呢?宋之女在说别人侵权侵名誉时,自家作法何不更是严重上百倍吗?现在事情更明朗了,朋友,请多研究研究我在38楼的示意图,那可谓是藏宝图啊

0

主题

2

帖子

2

积分

新手上路

Rank: 1

47
发表于 2016/8/21 07:52 兴宁A8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枫岭村委关于《在村书记求证下当面动手的》一事,郑重声明:纯属个人行为,不事实。

0

主题

2

帖子

2

积分

新手上路

Rank: 1

48
发表于 2016/8/21 07:55 兴宁A8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村委不可能支持恶人的,要依法依规。

1

主题

27

帖子

75

积分

见习会员

Rank: 2Rank: 2

49
发表于 2016/8/21 09:24 兴宁A8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flow369你能代表村委发表郑重声明吗?据说是四对一的纠纷,那枫岭村领导下也真多恶人了,既然村委能认定谁是恶人那还搞得满城风雨惊动市委、市政府,那么那些村、镇机关部门又在干什么,在袒护谁?本不是很大的事搞得内藏那么多内幕!!!

2

主题

93

帖子

205

积分

初级会员

Rank: 3Rank: 3Rank: 3

50
发表于 2016/8/21 09:47 | 只看该作者
flow369 发表于 2016/8/21 07:55
村委不可能支持恶人的,要依法依规。

从你的网名369与‘’469‘’只差一点点,从而可知你下的定义顶多算个P。想了解客观事实,欢迎多看清楚上面的众多跟贴,相信你还会有‘’悟性‘’的。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免费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兴宁A8 ( 粤ICP备08126561号-15 粤公网安备44140202000139号)  

GMT+8, 2024/4/29 04:31

© 兴宁A8

手机绑定 兴宁A8支持手机、电脑、平板一站式访问!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