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林耀明,男,汉族,1956年12月出生,广东兴宁人,大学学历,工商管理硕士,1975年7月参加工作,1977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5年7月至1978年10月兴宁县城镇公社西郊大队干部;1978年10月至1982年7月广东医药学院卫生系卫生专业学习;1982年7月至1989年12月广东医药学院卫生系助教、系学生秘书、系党总支副书记,预防医学系专职党总支副书记(其间:1986年9月至1988年7月参加华中师范大学政治系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本科班学习,攻读第二学士学位);1989年12月至1994年6月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第一秘书处主任科员、科长;1994年6月至1995年8月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第一秘书处副处长;1995年8月至1999年12月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会务处副处长;1999年12月至2000年12月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会务处调研员兼副处长;2000年12月至2003年10月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会务处处长(其间:2002年9月至2002年12月参加广东省委党校第二期县处进修二班学习);2003年10月至2009年3月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副主任(其间:2005年10月至2007年7月参加2005年广东省市厅级领导干部高层管理信息化工商管理硕士班学习);2009年3月至2011年12月中共韶关市委副书记;2011年12月中共韶关市委副书记、市社会工作委员会主任;2012年6月广东省委副秘书长、省信访局局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