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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市教育局召开全市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工作动员大会,全面动员部署我市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工作。
据了解,实行“县管校聘”后由县级机构编制部门按标准核定县域内中小学教职员编制的总量,教育行政部门在核定的编制总量内,按照教育教学规模和教师队伍结构要求,统筹提出各学校教职员编制的分配方案,以及动态调整意见,报同级机构编制和财政部门备案。编制部门对区域编制总量进行核定,编制总量内教师在学校之间的调配,由教育主管部门负责实施。针对市直中小学,则实现“局管校聘”,由市级机构编制部门对市直学校按标准核定编制总量,对核定编制总量内校际之间专任教师调整交流用编进行备案管理,市教育局统一调配市直学校教职工,各校根据需求对教师进行聘任。
“现行教师人事管理体制下,教师编制和岗位设置的管理是以学校为单位,每一位在编教师都是‘学校人’或‘单位人’。这种情况下,教师一旦交流轮岗到其他学校,就涉及到岗位、编制等问题。”市教育局副局长梁财生说, “县管校聘”管理改革有利于加快推进教师队伍县域内合理配置,有效破除县域内中小学教师、校长交流轮岗体制机制障碍,促进教师流动,激活教师活力,推动学校均衡,实现教师由“学校人”向“系统人”转变。
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局直属机关党委书记严玉群告诉记者,“县管校聘”实施对象是全市公办中小学校在编在岗教职员,实行“县管校聘”管理重大改革后,公办基础教育学校教师和校长将“流动”起来,不再局限于某个学校工作。它的实施后不仅将有力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而且还将为新高考改革方案实施后实行的“选课走班制”教学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撑。
目前,各县(市、区)正在加快出台本地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实施方案,将从今年秋季学期开始按照方案全面实施,争取2019年7月前完成改革任务。记者从会议上了解到,今后我市将着力从完善中小学教职员编制管理机制、完善岗位设置管理、完善公开招聘制度、完善岗位聘用管理制度、完善中小学教师均衡配置机制、完善教师退出机制、完善教职员合法权益保障机制等七个方面稳步推进“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工作。其中,明确提出各地在调整分配学校专业技术岗位时,要向农村、偏远地区学校和薄弱学校倾斜,适当增加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数量;实施岗位管理区域统筹,如当一所学校岗位满额后,教师可以交流到空岗学校,参与空岗学校的竞聘;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要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师德考核“一票否决制”、教师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等制度管理,把不符合条件的人员,调整出教师岗位或调离教师队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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