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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人
小业主
类型
申诉
来信时间
2012-07-22 16:59:52
标题
严重的安全隐患
内容
兴宁市永泰华庭开发商"方圆地产"在开发承建永泰华庭时,将燃气库安装在小区内,售楼时说燃气库是临时放在小区内,1年后搬出小区,现业主进住快2年了,燃气库仍然在小区内,业主住得胆战心惊,那么大的安全隐患,政府有关部门也不处理,难道非要等到兴宁矿难时的悲剧出现才会引起重视,强烈要求政府部门尽快处理,给百姓一个和谐安全的居住环境.
回复信息
回复类型
答复
处理部门
梅州市直 - 兴宁市人民政府
处理时间
2012-07-27 16:40:16
处理意见
兴城永泰华庭一业主:
你申诉“严重的安全隐患”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根据《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在管道燃气未覆盖的区域可以使用瓶组供气,永泰华庭LNG瓶组气化站工程经过了企业主管部门及有关职能部门的同意,其与周边建筑物的间距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的标准。我局将督促梅州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认真做好燃气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供气安全。
兴宁市住建局
2012年7月27日
有没有朋友熟悉《城镇燃气设计规范》,请帮忙看看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感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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