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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特殊身材孕妇的保健 <br /> <br /> 产科临床统计资料表明,孕妇的身材与异常有一定的因果关系。身材明显肥胖、瘦弱、矮小的孕妇,与身材正常的孕妇相比,非正常分娩和胎儿异常的发生率显著增加。为此,这些加强孕期的自我保健。 </p>
<p> 肥胖孕妇:指体重超过标准体重20%的显著肥胖孕妇。 <br />这类孕妇有合并发生妊娠毒血症,分娩时宫缩无力和流血过多以及孕期合并糖尿病、静脉炎、贫血、肾炎的可能;出现巨大胎儿和围产期胎儿死亡率均比一般孕妇显著增高。 </p>
<p> 显著肥胖的孕妇最好在决定怀孕前就应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合理的减肥。经诊断后如属于症候性肥胖,即肥胖属于某些疾病所引起的,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某些药物治疗;如系单纯性肥胖,应进行饮食控制,采取低热量饮食为主,每日热量饮食为主,每日热量限制在1200-1500千卡为宜。但在妊娠第28-32周,孕妇血浆蛋白最低,不可限制蛋白质,一日不得少于40-60克,同时适当限制脂肪和糖。在饮食品种上,应多吃蔬菜、水果和一些粗粮,少吃动物脂肪。食盐限制在每日7克,主食减半,并停止吃零食,注意补充各种维生素和铁质。定期测量体重,孕初期增加不超过0.7公斤,孕中期不超过2.1公斤,孕后期不超过4.2公斤,总共不超过7公斤左右为宜。为确保安全分娩,建议肥胖孕妇应住院待产。 </p>
<p> 瘦弱孕妇:这类孕妇孕期发生贫血、低钙和营养不良的倾向明显增加,而对胎儿的危害更为严重,流产、早产、胎儿发育不良乃至畸形者,均多于正常孕妇。因此,瘦弱孕妇自怀孕前应该先对自已的健康状况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检查,如瘦弱系由疾病引起,必须认真治疗,治愈后方可怀孕。如系瘦弱型体质,应加强营养和坚持锻炼。怀孕后要比一般孕妇重视营养的补充,除了保证食物的质量,满足优质蛋白、钙、磷、铁等矿物质和多种维生素外,还要经常变换食品花样,尽量增加孕妇的食欲。体形过于瘦弱者,应请医生指导,辅以一些营养药物和适当的补品。产前检查要按期进行,以便及时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p>
<p> 矮小孕妇:这里是指身高不足150厘米、身材明显矮小、难产的发生率比一般孕妇高。因此,矮小孕妇的保健重点是预防难产。首先,孕期增加难产的可能性。其次,应坚持适应的锻炼,增强腹肌和期它与分娩有关肌肉的力量,以利于正常分娩。第三是加强产前检查,认真进行骨盆和胎儿大小测量,判断胎儿能否顺利分娩,如需剖宫或其它助产,应提前一周左右入院待产。 </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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