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见过不少“萝卜招聘”,多数还是暗箱操作,而兴宁的“不成文”规定,更像是当地权力生态里的常态规则和合理逻辑。甚至,安排官员子女进入公权体系,已经成为堂而皇之的福利。“不成文”逻辑的背后,无非两个原因:一是权力资源的既得利益集团化,在权力的运作下,避开法律制度的监督,作为公器的行政权力不少都变成了牟求私利和集团利益的工具;二是权大于法,在某些地方,制衡权力的不是法治,而是意志。
兴宁这个“不成文”规定因为领导的认可而成为利益分配的规则,那么是否意味着,领导在当地,已经成为实际的利益分配者,包括权力资源,都成为他们犒赏的礼物,他们把世袭权力也当成了平衡利益的资源。所有的这些“不成文”,都让法条规章成了空文,让法律制度的执行没有了下文。“不成文”规定逻辑的造成,有着不成功的法规制度约束,更有着不成器的监督。当务之急,还是要把这些“不成文”规定,以“成文”的监督体系约束起来。
这起“内定招聘”呈现出明显的“曲线安置”痕迹——先把副局之子弄到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再通过人事调动到民政局。事业单位虽然也要招考,但相对于公务员招录,敏感度显然降低。这也从一个侧面表明,安排就业的领导也知道这种事是违规的,是必须低调的。可是,他们还是搞子女接班、继承权力这套。表面上,这似乎是“可怜天下父母心”;本质上,实在是对权力与既得利益的垄断。尤其是会妨碍社会的公平公正,成为草根群体向社会上层流动的掣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