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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兴宁A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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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官员称不成文规定 领导子女可安排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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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16 23:1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中国官场中的冰山一角,更加腐败、更加令人发指的事多着呢,有心人留意一下,我们的个别副市长、副局长是怎样上来的,我们百姓认命,龙生龙,凤生凤,千百年来从未改变过,我儿子,既大中文系正牌本科毕业,现还在为个体老板开车搞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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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16 23:44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什么奇怪呢?就象老爸是医院的,女儿就进医院,老爸做院长,退休后传给女儿,這就靠山吃山,靠海吃海,這是中国各行各业习惯性做法,我估计這报道,這记者是农民出身,不懂行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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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16 23:45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政府只要求双职工家庭只生育一个小孩,但没有优惠政策照顾独生子女,而是让独生子女与那些严重超生家庭的子女同等竞争,已经很不公平、很令人反感了,领导干部的子女可以照顾就业,更是令人愤慨!党啊,叫我们怎么相信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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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28 17:31 | 显示全部楼层
  见过不少“萝卜招聘”,多数还是暗箱操作,而兴宁的“不成文”规定,更像是当地权力生态里的常态规则和合理逻辑。甚至,安排官员子女进入公权体系,已经成为堂而皇之的福利。“不成文”逻辑的背后,无非两个原因:一是权力资源的既得利益集团化,在权力的运作下,避开法律制度的监督,作为公器的行政权力不少都变成了牟求私利和集团利益的工具;二是权大于法,在某些地方,制衡权力的不是法治,而是意志。

  兴宁这个“不成文”规定因为领导的认可而成为利益分配的规则,那么是否意味着,领导在当地,已经成为实际的利益分配者,包括权力资源,都成为他们犒赏的礼物,他们把世袭权力也当成了平衡利益的资源。所有的这些“不成文”,都让法条规章成了空文,让法律制度的执行没有了下文。“不成文”规定逻辑的造成,有着不成功的法规制度约束,更有着不成器的监督。当务之急,还是要把这些“不成文”规定,以“成文”的监督体系约束起来。
   这起“内定招聘”呈现出明显的“曲线安置”痕迹——先把副局之子弄到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再通过人事调动到民政局。事业单位虽然也要招考,但相对于公务员招录,敏感度显然降低。这也从一个侧面表明,安排就业的领导也知道这种事是违规的,是必须低调的。可是,他们还是搞子女接班、继承权力这套。表面上,这似乎是“可怜天下父母心”;本质上,实在是对权力与既得利益的垄断。尤其是会妨碍社会的公平公正,成为草根群体向社会上层流动的掣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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