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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省级表彰拟表彰对象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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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0/9 13:4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今日,《关于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省级表彰拟表彰对象的公示》正式发布。省委、省政府决定,以省委、省政府公众号名义表彰一批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斗争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以省委名义表彰一批广东省优秀共产党员和广东省先进基层党组织。梅州30位先进个人、8个先进集体及5位优秀共产党员、3个先进基层党组织入选拟表彰名单。
据了解,此次拟表彰确定许斌等999人为广东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含追授4人)、广州市荔湾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303个集体为广东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李珺等150人为广东省优秀共产党员拟表彰对象(含追授3人)、广州市天河区石牌街道金帝社区党委等100个集体为广东省先进基层党组织拟表彰对象。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目前拟表彰对象已进行全省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0月9日至10月14日。
广东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梅州部分):
1、吴干凡,中共梅州市委政法委员会综治督导和专项工作科科长
2、汪永光,梅州市卫生健康局科长
3、林立新,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科长,一级主任科员
4、钟晋高,梅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总监
5、凌珍宏,中共梅州市委办公室会务科科长,一级主任科员
6、廖先鉴,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
7、李刚,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粤东医院主任医师
8、李先,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粤东医院主任医师
9、肖海钦,兴宁市人民医院科教科副主任,副主任医师
10、陈萍(女),梅州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副主任护师
11、张文友,蕉岭县人民医院内三科主治医师
12、陈润森,丰顺县人民医院主任医师
13、凌宏斌,平远县人民医院副院长、副主任医师
14、黄寿新,梅州市人民医院急诊重症监护科医疗组组长,重症医学主任医师
15、黄森昌,大埔县人民医院副主任医师
16、梁鹏,梅州市中医医院护师
17、彭小莲(女),梅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内科副主任,副主任医师
18、舒昱立,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粤东医院副主任医师
19、曾伟坚,梅州市人民医院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呼吸重症监护科)医疗组组长,副主任医师
20、薛远泉,五华县人民医院重症医学科副主任,副主任中医师
21、曾江林,梅州市第二中医医院党委书记、院长、副主任中医师
22、丘振标,梅州市卫生监督所所长,四级调研员
23、谢文威,梅州市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
24、陈志青(女),梅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科长、卫生检验主任技师
25、范文婷(女),梅州市梅江区西郊街道黄坭墩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26、丘诗敏,梅州市公安局巡警支队三大队教导员
27、李艳良(女,壮族),梅州日报文字记者
28、杨志忠,广东博能福源医用品有限公司车间主任
29、黄绍军,梅州市商务局科长
30、魏南辉,共青团梅州市梅县区委员会书记
广东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梅州部分):
1、梅州市公安局大埔西河省际联合检疫检查站
2、梅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3、梅州市卫生健康局
4、梅州市商务局
5、梅州市人民医院
6、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粤东医院
7、兴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8、梅州市梅江区卫生健康局
广东省优秀共产党员拟表彰对象公示名单(梅州部分):
1、曾伟坚,梅州市人民医院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呼吸重症监护科)医疗组组长,副主任医师
2、丘诗敏,梅州市公安局巡警支队三大队教导员
3、范文婷(女),梅州市梅江区西郊街道黄坭墩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4、张文友,蕉岭县人民医院内三科主治医师
5、杨志忠,广东博能福源医用品有限公司车间主任
广东省先进基层党组织拟表彰对象公示名单(梅州部分):
1、梅州市卫生健康局直属机关党委
2、梅州市公安局大埔西河省际联合检疫检查站临时党支部
3、梅州市人民医院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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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10/9 13:56 | 只看该作者
关于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省级表彰拟表彰对象的公示

省委、省政府决定,以省委、省政府名义表彰一批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斗争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以省委名义表彰一批广东省优秀共产党员和广东省先进基层党组织。根据省评选表彰工作部署,在各地区各部门充分酝酿、集体研究的基础上,经综合评审、统筹考虑,确定许斌等999人为广东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含追授4人)、广州市荔湾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303个集体为广东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李珺等150人为广东省优秀共产党员拟表彰对象(含追授3人)、广州市天河区石牌街道金帝社区党委等100个集体为广东省先进基层党组织拟表彰对象。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就拟表彰对象进行全省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0月9日至10月14日。对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对广东省优秀共产党员、广东省先进基层党组织拟表彰对象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省委组织部反映。反映形式为电话、信函、电子邮件,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联系方式:

一、广东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电话:020—83134955、83134947、83134865
电子邮箱:rst_bzb3724 gd.gov.cn
通信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83号
邮政编码:510045

二、省委组织部
举报电话:020—87185139、87197650
电子邮箱:zzbzz1c gd.gov.cn
通信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合群三马路省委大院1号楼
邮政编码:510045

广东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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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0/12 20:21 | 只看该作者
值得学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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