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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试点扩围临近 专家建议对存量增量房同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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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27 10:3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日前,中国政府网发布《关于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指出要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
  5月27日(房产频道 孙建永)日前,中国政府网发布《关于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指出要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至此,房产税试点扩围的说法终于明确。有专家表示,房产税扩围的实施已经不远,建议对存量房和增量房同时征税,抑制不合理房价,同时可以增加租赁房源,平抑房租上涨。
  房产税试点扩围或为期不远
  5月24日,中国政府网发布《关于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这份由发改委拟定并获国务院同意的文件明确指出,要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并指定由财政部、税务总局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等负责。
  一直以来,各方对房产税扩围试点的猜测颇多,此次发改委对房产税扩围试点文件的出台,让一些停留在传言或猜测层面的言论消除。国家发展改革体改司副司长连启华表示,“关于房产税讲过了多年的调查研究,现在正在考虑择机扩大试点范围,今年会有具体动作。”
  对此,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与房地产经济研究室主任倪鹏飞对中新网房产频道表示,“应该说是千呼万唤,房产税的严厉实施已经不远了。”
  那么,增加房产税试点会产生哪些影响?中国房地产研究会副会长童仲悦对中新网房产频道表示,对住宅征收房产税将增加住房持有环节的成本,从而抑制炒房和囤房行为,同时也能为政府提供稳定的税收。倪鹏飞认为,房产税可以从一定程度上抑制房价的不合理问题。
  中原地产研究部总监张大伟分析认为,房产税可增加地方政府的稳定收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地方政府高价卖地的意愿,减少地王出现的概率。另外,可能会影响部分库存空置房源选择出租,增加租赁房源平抑房租上涨。
  专家建议存量房和增量房一起征房产税
  此前,房产税已经在上海和重庆试点两年有余,其中,上海采用的是增量征收模式,重庆是高端住宅存量征收模式。
  未来房产税试点扩围将会采取何种方案?同策咨询研究中心总监张宏伟认为,近期的房产税的扩围应该会采取上海、重庆模式进行扩围征收,也有可能会有第三套方案出来作为试点的可能。总的来看,通过多套不同模式试点的推广展开,在今后几年中慢慢进行深度调整。
  对于征税标的范围,倪鹏飞和童仲悦两位专家的观点也完全一致,即都认为要对存量房和增量房一起征收房产税。童仲悦同时表示,“为避免增加普通消费者的经济负担,建议同时向所有处于合理水平的家庭发放住房补贴,使住房处于合理水平的家庭不增加开支,住房拥挤的获得补偿,占有住房多的多交税。”
  另据张宏伟表示,如果限购、限贷政策取消,无论投资客、自住需求、改善需求都会浮出市场水面,这时房产税征收对象的范围会明显扩大,这时,房产税对于控制投资性投机性需求也会起到一定的市场调节作用,房产税才会真正发挥它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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