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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录:广东省从2013年1月1日起,建立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岗位津贴制度,符合条件的教师可获得人均不低于每月500元的岗位津贴。其中,省财政将每年安排约13.1亿元对经济欠发达地区部分县(市、区)给予补助,惠及教师37.74万人。广东省财政厅、教育厅、人社厅(粤财教[2013]18号)文件摘录 按照广东省财政厅、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近日联合出台的《广东省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岗位津贴实施方案》,广东省各县(市、区)应按照不低于人均每月500元的标准确定本地山区、农村边远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岗位津贴,按月发放。其中,在距离县城10—25公里的农村学校工作3年以上的,发放标准不低于人均标准;在农村学校工作10年以上,或在农村学校工作3年以上且受聘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岗位,或在距离县城25公里以上的农村学校工作3年以上的,发放标准不低于人均标准的160%;其他在农村边远地区学校工作的,发放标准不低于人均标准的60%。建立教师岗位津贴制度所需经费,由省、市、县各级财政分担,省财政根据有关县(市、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在编在岗人员数,结合当地公职人员待遇、财力状况等因素,每年安排约13.1亿元对经济欠发达地区部分县(市、区)给予补助,惠及37.74万人。
建立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中小学教师岗位津贴制度,将进一步鼓励和吸引优秀人才到山区、农村边远地区长期从教、终身从教,稳定山区、农村边远地区骨干教师队伍,促进山区、农村边远地区学校教师整体素质提高。
广东省教育厅厅长罗伟其介绍,津贴不会平均发放,将设立一个系数标准,按边远的程度来制定系数。“越偏僻的地方系数越高,而到了县城里就没有补贴。”据悉,广东省政府2013年要办的十件民生实事之一就是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实施山区、边远农村义务教育教师津补贴,是其中的一项具体内容。按照广东目前农村边远地区教师数量,这个津贴一年计划拿出20多亿元,其中省本级财政将按65%的比例拿出13亿元。
广东14个欠发达地区是汕头、韶关、湛江、肇庆、茂名、惠州、梅州、汕尾、河源、阳江、清远、潮州、揭阳、云浮等14个欠发达地市以及乡镇。
政策好,但调研不够,就此文件,综合最近很多老师反映的相关系列问题,有些地方城乡工资本来就不高,这样会造成城乡工资差距巨大,失去平衡,会引起更大的内部矛盾,不能安抚群体内的人心,造成教育失去均衡,最终受害者又是老百姓,还有我们未来的花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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