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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kkfunny1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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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兴宁的楼市,我自己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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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1 19:20 | 显示全部楼层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不动产的产权人以登记为准,没有到国土部门备案的买卖合同,是无效的。也就是说,产权登记人是张三,那怕张三的老婆出钱买的房,张三的老婆也不是业主,国家只承认业主是张三。张三的老婆假设要和张三离婚,在处理房子产权时,也只有张三才能卖。其他人的任何交易行为都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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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1 19:28 | 显示全部楼层
前几年在深圳、广州等地经常出现中介一房多卖的行为,就是因为买房的人不懂相关法律,在买房子时,到中介那边签了《买卖合同》并交了定金,就认为房子是自己的了,其实《买卖合同》没有到国土局备案,若房子涨价了,中介就可以根据《合同法》,按你交的定金,返还双倍的违约金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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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1 19:3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人的以上观点是有法律根据的,希望还没有买房和有想法要买房的老乡,在买房时,不要听中介的一方之词,看看相关法律条文。本人从事物业管理12年之多,买卖房产的游戏规则接触得比较多。如有疑义,可咨询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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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9 20:45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要懂点皮毛,就以为满肚知识,卖房子一定要夫妻双方签名。不管你的房产证是做老公的,做老公的 ...
恨狗。。 发表于 2011/4/15 17:06



    房产证上写的是你的名字,卖房子的时候要你老婆签名,那是天大的笑话。你不懂,就不要装懂!误导各位兴宁老乡。没事找一些房地产方面的书籍看看,或咨询相关律师后,再来这里发表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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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9 20:5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这位可能是上当受骗过的一样,自己不是傻子,中介是不是给迷药你吃了,才被他操纵?没吃的 ...
恨狗。。 发表于 2011/4/15 17:12



    房子是张三的,张三的老婆就不是业主,为什么要她同意呢?从《婚姻法》的角度来讲,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从《房地产法》来讲,房子是不动产,按实际登记人为准,没有到国土房产部门的登记的人,都不是产权人。你出钱买的房子,登记时是你姐的名字,房子就是你姐的,不是你的。知道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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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9 21:0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这位可能是上当受骗过的一样,自己不是傻子,中介是不是给迷药你吃了,才被他操纵?没吃的 ...
恨狗。。 发表于 2011/4/15 17:12



    你可能是做中介的吧,没事好好学习相关法律!不要在这里欺骗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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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2 19:23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从事物业15年?有没有真正的买过房子?还是听说。还好意思说出来,我看你是有点吃不到葡萄说葡 ...
恨狗。。 发表于 2011/5/12 16:25



    我看你不仅仅是一个文盲,还是一个法盲!以小人之心,度君子腹!请你没事去咨询一下律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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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2 19:37 | 显示全部楼层
你真的是文盲到了极点。。。
恨狗。。 发表于 2011/5/12 16:19



    我看你是一辈子在兴宁居住的,若你在广州、深圳居住过,买卖过房子,再来说“我是文盲到了极点”,我就真服了你!张三的房子,卖的时候要他老婆签名,可能是兴宁特例吧!还是“恨狗”同志在兴宁定下的规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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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2 20:06 | 显示全部楼层
真的是文盲。我劝你去房管所了解。才来这里发表。

房子是张三。张三要卖?不用张三的老婆签名 ...
恨狗。。 发表于 2011/5/12 16:16



    若张三买房的时候,他老婆不知道,或者买房给张三的二奶住的,按你的说法,卖房的时候必须要张三的老婆签名,不签名,房子就卖不掉啦!全世界不知道有多少房子,老公买的,老婆不知道的,不是照样卖吗!这个问题,我也不想跟你争,谁的观点对还是错,对我来说一分不值!你坚持你的观点,我坚持我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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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2 20:28 | 显示全部楼层
请教一下”恨狗“同志三个问题:1、若张三未婚时买的房子,卖房时还是未婚,要不要到计划生育部门办理未婚证明,房子才能卖出去?2、若张三未婚时买的房子,卖房时是已婚,要不要张三出示结婚证,然后才能卖房?3、张三买房子的时候是已婚,一年后离婚了,张三三年后想把房子卖掉,要不要出示离婚证,或者离婚时的相关财产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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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4 17:2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84楼 恨狗。。


    在深圳、广州等大城市,房屋过户只涉及到产权人的过户,不涉及其家庭成员。除非兴宁是特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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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4 20:10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新兴雅苑我也有房子,就是不是很喜欢里面的建筑,想卖,但是我老公一个人是卖不了的。没有我的签名是不 ...
恨狗。。 发表于 2011/5/23 14:19



    你的签名签到什么地方去?买卖合同或者房产证都没你的名字,哪个地方要你签名?谁知道你老公是已婚还是未婚的?或者是离婚人士?兴宁房管所定下的规定还是中介的规定?那么在兴宁买卖房屋就要出示计划生育证才能过户了。。。。兴宁就变成中国的第三个特别行政区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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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5 15:4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90楼 操业做食使暗难


    在兴宁可能是这个现象,可是国家法律不是这样的哦。比如在深圳,很多男人、女人瞒着配偶在外面买房,一样可以随便买卖。再比如,深圳的人大代表杨剑昌,他的房子的房产证是写他老婆的名字,当他在小区内参选业主委员会委员时,社区工作站和街道办都不给他备案。他到法院起诉工作站,后来也是败诉。因为《物权法》和《房地产法》明文规定:不动产以登记为准,只要在产权登记时没有名字的人,都不是业主。跟《婚姻法》也是不会冲突的,在兴宁地区,受传统观念的影响,认为房屋是夫妻的共同财产,配偶也是业主,在房屋买卖时,通过《婚姻法》的相关规定来参与买卖。这跟国家规定不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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