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注册 找回密码     

楼主: 兴宁38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我们被陈书记、谢市长感动得哭了

[复制链接]

0

主题

23

帖子

43

积分

新手上路

Rank: 1

1
发表于 2013/4/5 21:59 | 显示全部楼层

0

主题

23

帖子

43

积分

新手上路

Rank: 1

2
发表于 2013/4/6 22:17 | 显示全部楼层
占用农民集体土地搞建设(农民自己的住宅、村企业和村公益建设除外),必须使用国有土地。所以,必须得有省级政府或国务院的土地征收批文才算合法(当然,批文本身也可能不合法,那就要求撤销。);如果原来属于农业用地的,还必须有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批文,这个转用批文一般也是省级政府或国务院批准。如果要拆迁房屋,那还要具备更多批准手续,比如:发改委的立项批文、规划部门的规划许可批文、国土部门的用地手续批文(是土地征收批准后由谁使用土地的另一个批文)。千万不要违法了????????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免费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兴宁A8 ( 粤ICP备08126561号-15 粤公网安备44140202000139号)  

GMT+8, 2024/5/16 03:38

© 兴宁A8

手机绑定 兴宁A8支持手机、电脑、平板一站式访问!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