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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第16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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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16号)

当前,外省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存在外溢风险,且中秋、国庆假期临近,探亲、出游旅客增多,疫情防控压力大增。为从严从紧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各项措施,保障市民群众健康安全,参照兄弟市的经验做法,现就进一步强化当前我市重点场所疫情管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从9月19日零时起,暂时关停全市歌舞(KTV)及游艺娱乐场所、酒吧、迷你歌咏亭、上网服务场所、棋牌室、麻将馆等通风条件差、人群聚集的密闭场所。

二、严格落实全市公园景区(旅游景点)、餐饮、商超、农贸市场等人员聚集场所,电影院、剧场、图书馆、美术馆、博物馆、文化馆等文化休闲场所,宗教和民间信仰活动场所,托幼和校外培训机构,福利院、养老机构、母婴服务类、精神卫生机构等特殊场所进门测温扫码戴口罩,强化人流管控、场所清洁通风消毒、人员健康管理、全覆盖接种疫苗和防控知识宣传,提倡无接触支付。其中,景点景区接待游客量不得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5%,暂停聚集性室内表演活动;电影院、剧场、各类餐饮等场所接待人数不得超过日常容量的75%。

三、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严格管控各类大型会议和聚集性活动,压减各类活动次数和规模,暂缓或延期举办多城市人员来梅参加的大型活动。确需举办的,按照“谁举办、谁负责”原则,压缩线下活动规模,50人以上会议活动应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落实测温、扫码、戴口罩等防控措施。

以上防控措施,依据疫情风险评估情况动态调整。本通告自9月19日零时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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