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 (2022年第3号) 根据当前疫情处置进展,经研究决定,自2022年1月22日12时起,对全县疫情防控管理措施进行调整。现通告如下: 一、岐岭镇双头社区、华源村、龙水村、潭下镇文安村,继续按封控区管理,可根据实际适当优化调整卡口设置。 二、岐岭镇及潭下镇除封控区外的区域、华城镇全区域,解除管控区管理,转为防范区管理7天。 三、全县其余区域继续按照防范区管理。 全县除封控区外的其他区域,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实行“强化社会面管控,严格限制人员聚集”管理措施,根据疫情传播风险评估结果和风险人员协查管理情况,加强核酸检测和居民健康监测。非必要不离开五华,确需离开五华的,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以上措施,将依据我县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动态调整。 五华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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