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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部分列举资料是本人为驻穗办额外争取70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最后业绩,也是导致本人被撤职查办、迫害辞退的直接诱因:合作初期和粤富公司谈判产生分歧时,陈略宇把本人从广州召回兴宁,在市长办公室当面授意要我处理好和粤富公司的关系,我当即明白被上届政府枪毙的项目得以顺利重新启动的个中原因。后来粤富公司为提高车陂地块可建容积率,请求本办致函黄省长取得支持,并承诺超出面积给予驻穗办适当补偿,结果可建面积从16299提高至30059平方米,却自㥓有陈略宇为靠山违约不愿补偿,还对本人威逼利诱,陈略宇也派亲信试图说服我劝我放弃争取不少于70O平方米的额外补偿面积。本人承认《合作建房合同》确是约定获批面积超出部分归粤富公司,但2011年6月8日粤富公司出具的承诺函是合同约定以外的内容,具有同等法律效率合作商理应覆行。当看到作为兴宁书记的陈略宇竟如此明目张胆维护合作商利益,为证明没有同流合污保全自身清白决定递交请示函由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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