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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4日,梅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副理事长郭友文一行来到兴宁市公安局,对临危不惧、刀下救人的3名“好汉”陈义华、陈扬飞、陈远东进行表彰,并为他们3人分别颁发了“见义勇为”奖励金3000元。
11月13日上午11时,家住兴宁市石马镇的村民陈某华,象往日一样,准备前往村中小店找人闲聊,在路上与同村村民陈某相遇,因两人素有积怨且发生口角,陈某突然从店里拿来一把不锈钢猪刀向陈某华砍去,陈某华连忙躲避,边跑边大声呼救,不慎摔倒在路旁稻田里,紧追不舍的陈某举起手中的猪刀向摔倒在稻田里的陈某华头部、连砍数刀。
在小店闲聊的村民陈义华、陈飞扬、陈远东听到呼救,立即前往制止。陈义华顺手抄来一根树棍上前引开陈某的注意力,陈飞扬不顾个人安危跳下稻田里紧紧抱住陈某,陈义华旋即夺下陈某手中的猪刀,将其制服。陈远东迅速将伤者陈某华抱至路面,拦下过往车辆将陈某华送往石马卫生院抢救,并拨打“110”报警。
表彰会上,郭友文对陈义华、陈扬飞、陈远东3人面对穷凶极恶、持刀砍人的犯罪嫌疑人陈某时,临危不惧,共同制服嫌疑人,并及时组织抢救受伤群众陈某华的行为表示高度赞扬。同时,希望广大群众都能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在全社会掀起见义勇为热潮,积极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肖巧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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