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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洋坪光电站水库扩建移民补偿款12.194万元,过去8年仍未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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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16 10:4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尊敬的市长:
   您好!我们是大坪镇坪洋坪光电站的股东,希望政府能主持公道,尽早支付我们12.194万元补偿款。
   2008年按兴宁市合水水库加固扩建工程广东省水利设计院的《补偿投资概算报告》,并经省水利厅移民办公室核准的数额,坪洋坪光电站移民安置补偿人民币60.97万元。2008年10月底已付48.776万元,欠12.194万元(20%)至今仍未付清。我们曾多次向兴宁市合水水库加固扩建工程建设管理部要求付清余款,一直没有结果。请问:
   1、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党中央国务院始终对老百姓利益和解决群众的民生问题放在首位。2013年,广东省湛江市政府债务通过群众路线教育,一个月后政府债务全部还清。我们“兴宁市移民安置电站补偿协议书”(兴宁市合水水库加固扩建工程建设指挥部)有盖章,但我们多次找负责人协商无果。从2008年至今,8年已过去,移民安置补偿款12.194万元何时能付清?
    2、其他老百姓移民安置补偿款全部都已拔到群众手中,为什么我们坪光电站的补偿款,就要本市配套资金到位才能补偿。现已过去8年,,兴宁市合水水库扩建工程配套资金在协议书中未标明多长时间到位,现兴宁市委、市政府官员已换了几届,难道拖欠老百姓的补偿款永远有没时间界定吗?
    3、我们已与政府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补充协议书,我方早已按协议书中义务履行,而政府不按补偿协议书执行,请问政府与移民户签订的安置补偿协议是否有效?
    4、水库移民为政府建设和下游群众的利益已损失很大,但该补偿款却迟迟不能到位,让我们很痛心!难道兴宁市委、市政府就真的无法解决移民安置款12.194万元吗?
    5、广东省信访条例,应该把老百姓上访的事情,尤其是涉及民生的经济问题应当作大事、要事来办理。何时解决、哪一级解决都应该明明白白告诉上访者。然而,我们在2014年5月15日兴宁市政府接访日和7月20日梅州市领导接访日上访,市领导接访时叫我们放心,会与市政府协调解决。结果呢,把我们的上访事件转给一个无实验经济无编制机构的临设单位回复上访事件一句话“市政府没有钱,财政困难”。
    请问这笔配套资金什么时候能到位?我们应该找哪个部门要回这笔资金?
   

兴宁市大坪镇坪洋坪光电站      
2016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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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7/16 10:46 | 只看该作者

你好,你反映的问题,经调查了解答复如下:

兴宁市合水水库加固扩建移民安置工程涉及合水、黄陂、大坪3个镇,该工程的征地移民安置是根据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合水水库加固扩建工程水库淹没处理及移民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粤水移[2006]13号文)的规定,兴宁市人民政府制订的《关于合水水库加固扩建工程水库淹没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实施办法》(兴市府[2006]89号文)和《关于合水水库加固扩建工程移民安置实施方案》(兴市府[2007]53号文),由移民安置部门按上述文件规定执行。

按省水利厅初设批复(粤水移[2006]13号文),坪光电站电能损失补偿,一是省批复补助资金,二是地方配套资金。坪光电站补偿金额为60.97万元,在2008年10月移民安置部门已支付省级补偿资金,按照协议,其余20%补偿款待地方配套资金到位后支付。由于兴宁市财力困难,至目前水库淹没所有的工商企业补偿地方配套资金尚未到位。下来,我局将协助移民安置部门积极向市政府汇报,争取地方配套资金早日到位,早日解决这些问题。

兴宁市水务局      

2016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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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16 11:20 | 只看该作者
征收红线内鱼塘和房屋未得到安置补偿被淹求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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