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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28 兴宁信息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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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上午8点多,在兴宁市政府门口聚集了一批民众,据了解原来是兴宁市兴城新苑B区业主到信访局进行上访,并在兴宁市人民政府门前拉横幅时行维权,都是房产证惹的祸,希望政府可以为民作主,切实解决百姓问题。
附件:
抗战八年有胜日,房证七年仍无期
——致陈志宁书记、丘孝东市长的意见书
尊敬的陈志宁书记、丘孝东市长:
我们是兴城新苑B区业主代表,现代表小区80多户业主及500多位居民反映如下问题并提出相关诉求和建议:
兴城新苑B区由兴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钟伟强)开发,业主购房已达7年有余,业主各项应缴房款、税费已全部缴清,但至今仍未取得房产证(不动产权证)。7年间,业主不断与开发商沟通,要求尽快办理好房产证,但开发商以种种理由敷衍、搪塞我们,一直拖延至今未解决。直到今年9月,新一届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以民为本,出台了《关于解决中心城区部分已售商品房办理不动产权证问题实施意见》,让我们看到了曙光。二个多月来,我们业主来回奔波,满怀希望,期望理清未能办证原因,结果却令人失望至极。政府相关工作部门和开发商之间仍然互相推诿,敷衍塞责,把我们业主当作皮球踢来踢去,事情的解决仍然遥遥无期。作为业主和遵纪守法、如期纳税的公民,我们恳切地请求一方之主拨冗问及:
1、国土部门称开发商超用地红线、未获土地证使用证开发,开发商称政府占用开发商土地做道路公共用地、未按职能审批造成无法办证?究竟属何原因,请领导责成国土部门和开发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正式答复业主。
2、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环评手续、未核实建设规划,开发商是如何取得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请领导责成住建部门作出说明并书面告之业主。
3、中国银行兴宁支行、农业银行兴宁支行办理房贷按揭在开发商相关手续不齐全的情况下,为何能审批发放?部分业主房款已缴清,银行有无履行责任?请领导责成相关银行作出书面说明。
4、我们已在兴城新区B区居住7年多,从住建部门了解到,小区至今未通过消防验收、防雷验收、人防验收和竣工验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相关监管部门是否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如果出现安全事故,谁负责? 建议领导责成相关部门切实履行职责,责成开发商尽快完善相关设施设备和办理相关手续,杜绝安全隐患。
5、为减少职能部门和开发商之间互相推诿踢皮球现象,把《关于解决中心城区部分已售商品房办理不动产权证问题实施意见》这一惠民政策落实好,减少因信息不对称造成的不稳定因素,建议领导责成相关部门和各开发商建立办理进度公告制度,每月定期向业主公告办证进程,并明确办理时限。
当初买房我们大部分家庭是举全家之力,辛苦汗水之钱,每思房产证,寝食难安,望领导理解体谅寻常百姓家庭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真正体民情、解民忧。如兴宁市兴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停止对业主的侵权行为,不履行开发商的义务,相关部门继续怠政、懒政、推诿、失责,为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全体业主将继续采取逐级上访及其他有必要一切的形式进行维权活动!
此致
敬礼!
兴城新苑B区全体业主
2016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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