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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试点未影响市场预期 或取缔"土地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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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8 10:1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国税总局近日下发通知称,研究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对此,业内人士分析认为,增加试点的直接影响不大,更多体现在对市场心理层面的影响上。”


  国家税务总局近日下发通知明确,研究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通知称,进一步加强税收信用体系建设,探索建立纳税信用评价规则、信用记录公开查询和社会共享制度。
  中原地产研究部总监张大伟分析认为,房产税的推进速度在加快,虽然增加试点的直接影响不大,征收范围和征收额都会较小,但对市场的心理层面影响将非常大。“从之前已经有的试点看,房产税都是从新增量开始试点,这样政策落地的难度小,上海、重庆都是先从增量开始,但这并不意味着房产税在这些城市就不会扩大。重庆已经逐渐开始扩大到存量。”
  从税收的角度,房产税未来是用来取代地方土地出让金减少后的地方税源。初期肯定从新购的超面积收起,但是长远来看,肯定会涉及存量多套房。不然的话,仅靠新购面积征收的房产税,可能都无法覆盖为此新增加的征税人员成本。
  从地方收入来源来看,土地出让金的占比很高,而目前试点的上海及重庆的房产税额度都非常少。“后期房产税扩大化甚至对二套以上全面收取的可能性非常大。对目前我国很多城市居民的财产收入以2-3套房产形式存在,可能会有比较大的影响。最后的结果只能是劫中产济富。”张大伟表示。
  对于房产税,业内不少人持怀疑态度,认为如果不改变供需结构,最后的结果依然是加税。“房产税是新增实际收税的税种,在实际交易中并不能促进增加供应,虽然短期可能影响部分投资者抛出房源,但如果不解决投资只能依赖房产、新建住宅供应少于需求的话,房产税依然会被转嫁给买房者支付。”
  北京中原市场研究部认为,从重庆与上海房产税的试点现有结果来看,试点的房产税力度并没有起到影响房地产市场的预期目的,征税额及范围并没有大到调节刚需的目的,房产税的影响在试点范围内更多体现在心理影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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