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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2021年引进博(硕)士等
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新鲜出炉!!
01
引进对象
(一)博士研究生;
(二)高级技师或副高职称以上人才;
(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技师;
(四)其他急需紧缺人才(具有特殊专业技能、业绩特别突出的,不受学历、职称、职业资格的限制)。
02
引进计划
(一)事业单位人才需求927人。
(二)企业人才需求414人。
(三)除本公告附表岗位外,引进博士研究生不受专业、需求数量、报名截止时间限制,根据应聘者专业及个人特长,由市委组织部推荐给用人单位(或应聘者自行与用人单位联系),以双向选择方式按人尽其才的原则落实单位。
(四)除本公告附表岗位外,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及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政策、具有良好成长性的中小微企业,引进博士、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高级技师、技师或副高职称以上人才,均纳入引进计划。
03
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工作表现优秀或在校成绩优良;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三)博士研究生、副高职称以上人才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1980年1月以后出生);其他引进人才年龄一般在30周岁以下(1990年1月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放宽5周岁。
(四)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国(境)外院校毕业生还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一)违法、违规、违纪或接受组织调查未结案,或组织、人社部门以及用人单位认定不适宜引进的人员。
(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三)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
(四)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现役军人;在我市范围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目前与我市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的人员(以公告之日社保参保状态为准);与我市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未满1年的人员。
(五)曾享受过我市引进高素质人才计划或引进急需紧缺人才计划优惠政策的人员。
(六)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04
优惠政策
(一)博士研究生
1.经济待遇。我市机关企事业单位新引进博士人才,5年内每年给予6万元生活补贴,服务满5年后给予25万元购房补贴。中央、省属驻梅各单位新引进博士人才,除享受所在单位人才政策经济待遇外,市给予15万元薪酬补助(分5年发放)。
2.岗位安排。事业单位引进博士人才,可设置特设岗位,不受岗位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试用期满后,可直接聘用至中级岗位;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可聘任事业单位管理岗七级。
3.职业发展。可列入党政领导干部储备;符合条件且表现优秀、工作需要的,可择优调任到党政机关工作。根据工作需要,也可提任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
4.安居保障。我市机关企事业单位新引进博士人才享受安家费2万元,符合条件的可优先入住人才公寓;在梅没有住房(含单位未提供住房)且未入住人才公寓的,给予每月2000元房租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5.配偶安置。我市机关企事业单位新引进博士人才配偶原有工作单位并愿意到我市就业的,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其工作性质对口安排;在梅暂时没有工作的,待业期间每月提供生活补贴3000元,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二)高级技师或副高职称以上人才
5年内每年给予6万元生活补贴,服务满5年后给予25万元购房补贴。
(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技师
5年内每年给予4万元生活补贴,服务满5年后给予20万元购房补贴。
(四)其他急需紧缺人才
5年内每年给予3万元生活补贴,服务满5年后给予15万元购房补贴。
中央、省属驻梅单位引进人才及上述(二)(三)(四)类引进人才可享受入住市人才公寓优惠政策。符合条件且表现优秀、工作需要的,可择优调任到党政机关工作。在社会保障、户籍、子女入学等方面提供政策咨询和便利服务。
以上补贴(补助)均为税前。
05
引进方式、程序
(一)事业单位
1.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3月31日。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本次引进采用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
(1)网络报名:应聘者选择符合条件岗位〔查询网址:梅州党建网(www.mzdj.cn)、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rss.meizhou.gov.cn)〕,将报名表(详见附件)及报名材料的扫描件统一压缩打包发至对应的报名邮箱(附后),标题要注明“姓名+报考岗位”。
(2)现场报名:在高校举办人才引进宣传推介活动时,接受现场报名咨询(活动具体时间、地点见梅州党建网)。现场报名者需同时将报名材料发至网络报名邮箱。
报名材料包括:《梅州市2021年引进博(硕)士等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粘贴近期二寸正面免冠照片)、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材料。国(境)外院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有工作经历的应附上社保缴交记录。
应聘者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应聘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3.资格审核
根据岗位设置的资格条件按人事管理权限进行审核,并反馈结果。面试前需提供《报名表》一式三份及报名材料原件。
4.面试考核
博士岗位考试时间和方式灵活安排,可随到随考,由用人单位(或组织、人社部门)根据报名情况具体组织实施。
其他岗位采取直接面试或面试加考核方式(可采取线上、线下、线上和线下相结合方式),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用人单位根据面试情况确定是否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5.择优调剂
市县组织部门、用人单位根据岗位空缺情况,经报市人才办同意后,可择优调剂。
6.体检考察
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体检、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由用人单位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7.公示聘用
市直单位、各县(市、区)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后,报市人才办审核,经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
(二)企业
企业岗位人才由用人单位自主引进,应聘者可自行与用人单位联系引进事宜。与引进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三个月内报市人才办审批备案。
原在我市工作,已与我市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在梅州市外工作累计满1年的,可纳入《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企业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工作的通知》(梅市人才办〔2018〕1号)引进对象范围,须提供与市外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社保缴交记录,以及与我市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等材料。
06
其他事项
(一)此次引才工作将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如发现有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等情形的,一律取消引进资格并追回相关经济待遇。
(二)最高学历属于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定向培养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独立学院、民办分校等的毕业生不列入本次引进对象范围。
(三)报考人员务必保持手机等通讯方式畅通,因与考生无法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四)本次引才工作严格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人才办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3-2250302)。
(六)报名邮箱、联系电话(区号0753)
市直单位:mzsrcyj@163.com,电话:2250302;
梅江区:mjqrcyj@163.com,电话:2196966;
梅县区:mxqrcyj@163.com,电话:2589966;
兴宁市:xnsrcyj@163.com,电话:3263761;
平远县:pyxrcyj@163.com,电话:8899336;
蕉岭县:zpxrcyj@163.com,电话:7873761;
大埔县:dbxrcyj@163.com,电话:5525211;
丰顺县:fsxrcyj@163.com,电话:6886391;
五华县:whxrcyj@163.com,电话:4438508。
中 共 梅 州 市 委 组 织 部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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