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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我娶了个禽兽不如的老婆 [打印本页]

作者: 一个人走    时间: 2009/11/29 16:48
标题: 我娶了个禽兽不如的老婆
和她相识之前,我正准备跳槽,就先把电信局技术开发部的工作辞掉了,当时我就是正工程师了。

她知道我正准备跳槽,也一味要和我结婚,当时我就有点奇怪。


她怀孕后就把医院药房的工作也辞掉了。家里用了两个佣人,一个卫生做饭,另一个就专门伺候我家即将到来的新生命。



    第一次见面就发现她有些水性杨花,于是婉转的拒绝了她。之后某天她突然来到我家,我有些不知所措的时候,她却很主动,寂寞的我于是和她发生了关系,之后三次见面也都是做爱,其中一次她在我家过夜了,我们玩到了凌晨,起来又做了次,就是那次她怀孕了。第六次见面,她带她家人到我门上提亲,我只好把我父母叫来,谈话中,她父母一个劲的夸她,说正规大学、老实、本分。。。



她父母口若悬河的终于把我父母说动了。我说我连她家在哪都不晓得,就结婚了?但在父母劝说下,我还是答应了,可以说仓促结婚,无任何思想准备。



  结婚之后的她,逐渐显现出了禽兽的本性,和蓄谋已久的阴谋!



  孩子刚出生时候,她好了个把月,之后他就不愿意给孩子喂奶了,整天就往外边跑,逛街唱K,乐此不疲,孩子的哺育完全落到了我和佣人的身上,仿佛孩子根本不是她的。



之后某天居然被我发现她在他姨妈家里和他表弟乱伦,回来后她就收拾东西离家出走了,并让他父母打电话给我声称要离婚。我父母得知消息,和她家谈,她家居然一并否认,并坚持要离婚,当时我就明白了她完全是为了我家的家产才和我结婚的,但她为何要生小孩?因为她家庭有严重精神方面问题。冷血。



    我父母声泪俱下和我讲,孩子才1岁就没妈太可怜了,让我想想办法。看着我的老父老母。我还能说什么呢,于是我和她打电话,让她保证几点:不能擅自离家、不能不给孩子喂母奶、不能再发生乱伦或者偷情之类的事情。伴着孩子的哭声,我试探性的打了这通电话,她在电话那头又突然又一口保证,并很快就带着衣物回家了。此后我尽量不提及此事,但我心里明白。我们之间根本毫无感情。



  之后的生活,我们貌合神离,经常吵架,孩子1岁半时候,我托人找关系为他找了份大专学院里的工作,之后更不得了,居然都不回家了,她8月初上的班,9月份就收拾东西走人了。我找她谈,她还恬不知耻的说,开始她学校的同事和她在教学楼的厕所里做爱,现在已经找到了新地方同居。我听了之后直斥她无耻,并和她打了架。之后我后悔没有录音,因为这是她禽兽的自我揭发。而我父母还不知道此事,我觉得愧对我的父母。



  她声称不要影响她所喜爱的胡天胡地,更不同意离婚,要不停的折磨我,如果要离婚需要给她50W青春补偿费。她主动和我同居,主动怀孕,主动结婚,不做一件家务,甚至不愿意喂奶,把孩子接回娘家居住的几周里,从来不给孩子洗澡,孩子回来时发现脚已经开始溃烂了。而作为受害者的我,却还要给她50W。禽兽啊。真是禽兽。



  她父母和她还跑来我家闹事。声称要50W现金,孩子她家不要,否则就不停骚扰我家正常的生活。



她家总认为,结婚了财产就得平分,却不知道国家法律明令禁止非共同财产的分割,防止的就是这种诈骗。



    向律师咨询之后,我恨不得以刑事案件起诉,但看在孩子的份上,还是以民事离婚案向法院提起来诉讼。在诉讼期间,她居然打电话来,用嘲讽的口气说道,那个法官已经是她的人了,你还得乖乖送钱给我。开始我还不信,经过庭审之后我信了,这种人不知道使了什么手段,让一个人民法官如此心甘情愿的为她偏袒。



  她甚至安排人手当庭辱骂殴打我,然后让法官亲自送打手逃走。法官送完打手回来,居然声称要拘留我,说我打人,我要打电话喊家人,法官居然不让我打电话。后来见到我家里来人多了,法官才有所收敛。庭审宣判不准离婚,要起诉还得等六个月。出了法院大门,她就说,要离婚拿钱来,你是离不掉的,开庭前她就看过判决书了!



  之后她还多次发短信骚扰我,说要把我连同家人一并收拾。她要看小孩,我父母怕我们见面之后起争执,就带我送小孩到她家,她和她家人居然完全疯了,带嘲讽的说,让你儿子和你们都搬出去,把房子、车子还有存款都交出来。我父母愤怒了,和她家大吵了一场。回来后,把事情都告诉了我,对于这种禽兽不如的杂种人家,我恨不得拨其皮,食其肉,饮其血,抽其骨。但想想打也打了,骂也骂了,走极端也不能解决问题,还是先安慰安慰自家父母吧。



  现在已经过去了三个月,还要等三个月才能再次起诉,经过三个月来的不懈努力,联系了不少法律界的朋友,他们都愿意帮我。



  还有三个月,希望能彻底与这种禽兽划清界限,他们愚昧、无知、文盲、法盲、乱伦、诈骗,人性啊人性,素质差的就是这种禽兽。
作者: bearings    时间: 2009/11/29 17:05
真的有这样的事吗?你编的吧!
作者: mygbff    时间: 2009/11/29 17:47
象是编出来的故事
作者: 乡间走来    时间: 2009/11/29 22:47
如真的是这样,那真惨!能自拔吗?
作者: 小土豆    时间: 2009/11/30 06:32
是你自己笨到死.

才认识几天就上床.

女人是这么便宜的东西吗.
作者: ZHF    时间: 2009/11/30 09:14
呵呵,大可恶了
作者: 贝琪    时间: 2009/11/30 09:55
是不是真的啊,真的有这样的人吗?真是太可恶了。
作者: 460528347    时间: 2009/11/30 23:19
编的吧!
作者: 坭禾头    时间: 2009/12/3 15:56
送楼主俩字——活该
作者: 坭禾头    时间: 2009/12/3 15:56
该攒!
作者: 白天黑夜    时间: 2009/12/3 22:48
怎么不把你那所谓的禽兽发个照片来呀
作者: 小狼    时间: 2009/12/5 21:30
111111111
作者: 个哈啊    时间: 2009/12/6 21:13
一篇文章都写得不知所以然的人都能信?什么第一次见面就水性杨花。送你两个字--白痴
作者: 林宝坚尼    时间: 2009/12/6 21:33
瞎掰的。。
作者: 空虚飞刀    时间: 2009/12/27 20:34
如果是真的话,只能自己倒霉。
作者: chbnen    时间: 2009/12/30 01:50
故事
作者: 刮凿    时间: 2009/12/30 05:09
水货之中的极品水货,除了用水货之中的的极品水货来形容楼主,我想不出更好的形容词!
作者: 咩咩    时间: 2010/1/2 10:18
自作孽
作者: 四叶草0201    时间: 2010/1/4 11:41
{:3_45:}无语,现在人心真复杂.
作者: 四叶草0201    时间: 2010/1/4 12:35
{:3_41:}男人要经得起诱惑,女人要经得起寂寞啊
作者: pantine    时间: 2010/1/4 13:59
我不太相信这样的事情发生,如果家产比较丰厚,那么你家就应该在社会具有一定的地位和人际关系,像在文中所说,你和你父母都是受害人,但是好像十分没有思想,任人摆布。
作者: peini    时间: 2010/2/7 20:42
故事
作者: daburen    时间: 2010/2/7 22:28
狂晕。不知所云!诉说得都乱七八糟。有钱人家的话还会搞她不掂?乱吹。。
作者: szpeng    时间: 2010/2/7 23:12
乱吹吧!!!
作者: 爱过痛过    时间: 2010/2/8 20:01
看你写的都是极端愤怒的,如果这个故事是真的话 既然二个人再怎么没感情也生了一个小孩了,何必彼此宽容点放过呢? 就当是为了你们的小孩互相积点口德吧!退一步海阔天空!
作者: 人间道    时间: 2011/6/19 22:48
运气很好
作者: 磊磊    时间: 2011/6/19 23:52
就算是故事也要编著在别人身上呀。给自个涨脸的事?
作者: 若愚    时间: 2011/6/20 12:14
骗人,如果是这样你没用
作者: zyx-603    时间: 2011/6/20 13:13
那么可怕的事,哪里、何时、真的还是假滴,大丈夫何患无妻?
作者: kingfox    时间: 2011/6/20 13:20
太戏剧性了,建议楼主曝光那女人.....
作者: 想和你吹吹风    时间: 2011/6/20 13:47
真有这样的女人怕个鸟!玩了也是白玩
作者: 和平鸽    时间: 2011/6/20 13:55
软的不行就来硬的。
作者: 东之雨    时间: 2011/6/20 13:57
鬼才会相信,明显是你自己编出来的。有点BT
作者: ledorny    时间: 2011/6/20 15:32
真的想不到兴宁还有这样的女人,瞎掰的!怪不得我老家那个看到我都害怕了!在广州待6年了,半年前一个亲戚介 ...
LI_RUBY 发表于 2011/6/19 22:34



    有些东西不能太坦白,就是你所处的那个男的心胸很宽阔,听了你以前的“过去”也会不舒服的,嘴上不说心里会想的。其实男女都一样,尽量不提往事,往事已不堪回首。
作者: 2888    时间: 2011/6/20 18:07
请问是发生在兴宁的吗?叫法院有个鸟用啊应该叫兴宁庞大的黑社会网络帮帮你。还有无图无真相。 发那女人的照片过来看看啊~!
作者: lww699    时间: 2011/6/20 20:30
几天    上床女人哪么好玩吗?
作者: ledorny    时间: 2011/6/20 20:35
请问是发生在兴宁的吗?叫法院有个鸟用啊应该叫兴宁庞大的黑社会网络帮帮你。还有无图无真相。 发那女人的照 ...
2888 发表于 2011/6/20 18:07



    你想偷食
作者: 五年仔    时间: 2011/6/20 20:53
333333333333
作者: 五年仔    时间: 2011/6/20 20:58
1次1万超贵.超贵超贵
作者: 新的开始    时间: 2011/6/20 22:57
不是吧,楼主你怎么啦,说的是真的吗?
作者: 乔木    时间: 2011/6/21 19:52
悲剧,楼主真不是男人
作者: h3879001    时间: 2011/6/21 21:02
挖靠。那女的怎么个联系方式?
作者: 转角就裸婚    时间: 2011/6/21 21:10
此故事纯属虚构,如有雷同,与楼主无关。!!!!!哈哈哈!!!!
作者: zhli    时间: 2011/6/21 21:31
不是很真实,真有那样的事吗,你写小说吧,如果是真的,不得不说你很笨
作者: 缘来还有你    时间: 2011/6/21 23:05
不该松的地方你松了,自找的。
作者: 锁心    时间: 2011/6/22 13:06
回复 1楼 一个人走


    我相信LZ的遭遇,我也是闪婚的,遭遇跟LZ有点相似,但没LZ那么惨!我支持你!
作者: 兴宁阿朱商店    时间: 2011/7/17 14:32
送上门的 一般男人是吃完才后悔的
作者: 蝴言乱羽    时间: 2011/7/18 15:46
,很戏剧!
作者: lyx    时间: 2011/7/18 15:59
这是冲动的惩罚!活该!没感情你跟人家结婚干嘛!苦了孩子啊。。。。。
作者: 一不做    时间: 2011/8/3 19:33
天上掉下个林妹妹
作者: 1524875582    时间: 2011/8/5 02:32
原来新婚姻法还有这条
作者: ←权★男→    时间: 2011/8/5 02:54
哎。。。。。。。太凄惨啦   比潘金莲还厉害十分
作者: 好东东    时间: 2011/8/5 09:26
如果真的,苦果只有自己吃下,把女人的肚子搞大是谁的错?禽兽不如是谁,彼此彼此.
作者: 迟猪佬    时间: 2011/8/5 09:44
瞎扯蛋、
作者: zcxn    时间: 2011/8/8 10:22
回复 53楼 好东东


    都不知道是谁搞大的肚子
作者: 草民闲言    时间: 2011/8/10 22:52
为你难过
作者: 997529593    时间: 2011/8/10 23:14
如果是真的,宰了那个女人。如果骗人,那就宰了你。
作者: 木子1    时间: 2011/8/11 00:29
居然有这等女人让你遇着了?认衰吧!
作者: 乔木    时间: 2011/8/12 19:30
我也是。。。。。。
作者: 大敊    时间: 2011/8/18 15:24
故事说的很好  现实
作者: lyckxmyt    时间: 2011/8/18 16:35
在哪认识的这种女人,如果是在酒吧之类的话,那就是你愚蠢了。
作者: 1143824510    时间: 2011/8/18 17:36
你编得还有点水平,可现实中的你好像是没什么受过良好教育的人,怎么你当时的辨别能力那么的差,还能怪谁呢?
作者: 兴宁小飞机    时间: 2011/8/18 19:11
50000块。。帮你搞定这件事。。
作者: ☆雅◎趣☆    时间: 2011/8/18 20:28
楼主又在骗人了
作者: 大骗子    时间: 2011/9/14 20:10
大可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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