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A8 兴宁论坛 兴宁新闻 兴宁人的网络社区

标题: 餐饮业添加剂乱象求解 行业标准近日出台 [打印本页]

作者: 兴宁A8网    时间: 2011/9/15 22:58
标题: 餐饮业添加剂乱象求解 行业标准近日出台
《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添加剂应当在技术上“确有必要”且经过风险评估证明安全可靠,方可列入允许使用的范围。但现有目录中食品生产企业“确有必要”的添加剂在餐饮企业中是否也必不可少?


(记者 戴廉)不管顾客是多么不愿意,在大多数的中国餐馆,添加剂的使用甚至滥用已经不可避免。
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称国家食药局)食品安全监管司司长徐景和对财新记者透露,卫生部和国家食药局近期将发布《餐饮服务环节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规范》,对添加剂滥用情况进行管理。

根据2009年出台的《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者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标准关于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的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得在食品生产中使用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
这里的“食品安全标准”即指《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它对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原则、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使用、范围及最大使用量或残留量都作了规定。

但这一标准并不能直接适用于餐馆。“现有的食品添加剂往往是由食品生产企业提出申请的,适用的是食品生产企业,有时候不符合餐饮业的现状。”徐景和说。

《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添加剂应当在技术上“确有必要”且经过风险评估证明安全可靠,方可列入允许使用的范围。但现有目录中食品生产企业“确有必要”的添加剂在餐饮企业中是否也必不可少?

据徐景和透露,卫生部和药监局已经完成了对餐饮企业的摸底工作,即将发布的《餐饮服务环节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规范》将依此对添加剂进行分类,“有些确实必要的会允许使用,没有必要的会在餐饮环节禁用。”

此外,和食品生产企业能够做到严格的限量不一样,在餐馆里,厨师们对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往往处于随意状态。

以亚硝酸盐为例,中国农业大学食品学院营养与食品安全系副教授范志红对财新记者表示,在很多厨房里的亚硝酸盐就随便和其他调味品放在一起,无购入记录,无使用记录,无专人保管,极易引起误用而导致食用者食物中毒。

徐景和透露,《餐饮服务环节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规范》原计划9月底公开征集意见,但目前,“各部门之间还存在些不同意见”,具体发布时间仍不确定。




欢迎光临 兴宁A8 兴宁论坛 兴宁新闻 兴宁人的网络社区 (http://mark.xna8.com/) Powered by Discuz! X3.1